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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工作将于7月27日启动。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领取时间以三年内缴纳五险实际月份为准。
根据相关规定,2012年以后毕业并且在青就业落户的研究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领取时间以三年内缴纳五险实际月份为准。研究生住房补贴每半年申报一次。
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工作将于7月27日启动。其中,中央、省驻青单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属企业接收的国内外研究生于2015年7月27日—8月7日在青岛市人才中心(同安路189号)一楼服务大厅进行集中申报;国外留学研究生申报地点为市外国专家局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处(同安路189号3楼304室);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到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申报地点详见附件)进行申报,企业申报部门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具体申报流程可登录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重要通知”栏查询。
作为“留青行动”一大重要举措,对在青就业的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给予三年住房补贴,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研究生在青就业的生活压力,同时也较好的发挥了政策舆论导向作用,极大鼓励了高层次毕业生来青就业,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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