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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结束。当晚,教育部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日前接到举报,反映有考生收到个别科目部分试题的作答与考题内容相关。教育部有关部门立即报请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几乎每年考研季都能看到考研机构泄题的新闻。这其中,考研培训机构在考生与教育考试院之间扮演的“中间人”角色,尤其值得注意。
拿此次考研泄题事件来说,网络上流传的泄题答案相关截图中,可以清晰地看到某培训机构的名字。这至少说明,它充当了泄题的一个渠道。实际上,不论是“过来人”的经验述说,还是此前的考研泄题案例,都指向着考研培训机构在泄题事件中的“掮客”作用。
据《南方周末》报道,2012年的考研泄题事件中,英语短信的泄题人包括启航考研培训机构驻长沙及广州负责人,而且,在该泄题事件爆发一个月后,两人就被警方刑拘。这足够坐实,某些培训机构参与考研答案买卖。当然,最初的泄题者,很可能是接触到试题的工作人员,像2012年考研泄题事件中,湖南省湘潭市教育考试院招考科科长周文胜为谋取经济利益,就利用职务之便,偷偷窃取了考试试卷,并复印转卖。
从公开报道中,我们或可窥见这条考研灰色利益链是怎样织就的:先由教育考试院试卷保管人员盗取试卷,然后复印转卖给“助考机构”、考研培训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卖给考生。这些机构对风险的规避自有一套规则:考完及时清理网上信息,广告宣传只留小号等等。正是在这样一套隐秘的运作系统下,泄题者才屡屡绕过监管,在考研市场上横行无阻。
就此来说,要治理考研泄题事件,规范考研培训市场,依法追究相关考研培训机构的法律责任,也是我们破解此一难题的重要切口。考研试卷属于国家机密,传播考研试卷答案的机构或个人,已经涉嫌犯罪。《刑法修正案(九)》已正式实施,首次明确将考试作弊规定为一种具体的犯罪行为,明确规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就此来说,在考研泄题事件中,必须依法调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维护考试公平,就应该除恶务尽。
作者:王言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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