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调剂信息

高校名称 上海大学 所在省市 上海
调剂专业 工学类 发布时间 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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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调剂工作要求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不低于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原则上,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英语一、英语二原则上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5)考生在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之间调剂,其初试成绩均须符合调入地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非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考生在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执行。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考生不得调入该计划录取。

(8)我院不接收同等学力调剂考生。

2.调剂工作流程

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校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五、调剂复试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以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1. 材料学院接收调剂专业、调剂名额和分数线

(根据复试情况名额可能会有调整)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调剂研究方向

调剂分数线

调剂名额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学三(高分子材料)

300

9

材料加工工程二

300

38

080600

冶金工程

不区分研究方向

国家线

18

085600

材料与化工

钢铁冶金方向

300

42

关键战略材料专班*

300

16

生物医用材料专班*

300

5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00

4

2.资格审查

复试前,调剂考生须将资格审查材料、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及其他复试材料提交审核,提交时间及要求以复试小组通知为准,请务必按照复试小组的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的材料内容请参见《上海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知》附件1。网址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8544.htm。同时,考生需逐一签订《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下载见《上海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知》附件3。

3.各专业复试时间、内容及联系方式

我院各系所专业调剂复试内容及时间初步安排如下(可能有微调,具体时间以复试小组通知为准):

1、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学三(高分子材料))、材料与化工(生物医用材料专班*)

联系方式:021-66138039,kaixuanren2021@shu.edu.cn

复试内容:总分300分,其中外语面试满分100分,专业面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复试时间安排:预计2026年4月10日-11日

2、冶金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加工工程二)、材料与化工(钢铁冶金方向)

联系方式:linaysu@163.com,silverky@163.com, 021-66136581

复试内容:总分300分,其中外语面试满分100分,专业面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复试时间安排:预计2026年4月10日-11日

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联系方式:021-66132031,wzzhang@shu.edu.cn

复试内容:总分300分,其中外语面试满分100分,专业面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复试时间安排:预计2026年4月10日-11日

4、材料与化工(关键战略材料专班*)

联系方式:xjzou@shu.edu.cn

复试内容:总分300分,其中外语面试满分100分,专业面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复试时间安排:预计2026年4月10日-12日

4. 学院按照本单位招生计划、调剂复试录取规则、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排名、思想政治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按照复试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排序。

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

6.调剂复试结束后,各系所要将复试结果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好未通过复试考生的解释工作。

六、调剂录取

调剂录取工作必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否则无效。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七、收费

上海大学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查询栏下的收费公示。

八、监督和复议

调剂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学院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调剂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要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

咨询与申诉电话:021-66136261

监督举报邮箱:clyjs@oa.shu.edu.cn

九、其他

本办法由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温馨提示:该信息自网络渠道整理,未一一甄别其有效真实性,若有意向,请查看院校或联系老师核实。若有不妥,请联系我们删除。删除请联系 tiaoj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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