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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考研复试特训班【1v1个性批改+模拟面试+听口纠音】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我校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莆田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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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类别(代码) |
专业领域(代码) |
学制 |
学习方式 |
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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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0452) |
体育教学(045201) |
3年 |
全日制 |
5名 |
二、复试分数线及差额复试比例
1.复试分数线:按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基本要求的一区(A类)考生国家线执行。
2.差额复试比例:复试差额比例为1:1.2。(1)当招生计划余额剩余3名及以内时,按照不少于招生计划余额加上2名差额人数计算差额复试人数。(2)差额复试人数计算结果向上取整,如遇末位同分者,则都可参加复试。(3)各二级招生学院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及差额复试比例,根据遴选规则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合格生源人数不足差额复试比例的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安排复试。(4)我院不采用破格复试。
3.参加复试名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上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并同意接受复试的考生,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或我院官网将发布公示。
三、考生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资格审查和能力证明材料,必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相关材料清单如下:
*(1)身份证明及准考证材料:
①本人有效期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②准考证扫描件/照片。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①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文件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
②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照片(丢失学生证且无法补办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③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照片。
④国外获得学历者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本人签名的《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1)
*(4)《莆田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附件1-3)扫描件、《莆田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1-5)扫描件。
*(5)符合加分政策及其它享受照顾政策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扫描件/照片等,以及其它符合加分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学术相关材料(若有):
英语四、六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论文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7)其他材料:
①报名时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当年入学之日前可毕业本科生应交验成绩单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境外攻读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个人承诺书,知晓应在当年入学之日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四、复试形式
1.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五、复试时间、地点
莆田学院体育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复试时间:2026年3月29日9:00开始,考生须提前1.5小时后进入备考室。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809号(体育学院)。
参加调剂的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调剂实施细则及调剂复试名单详见我院后续公告)。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复试内容
1.根据《莆田学院体育学院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并结合体育学科实际情况,复试考核以下三方面内容,总分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技能能力测试40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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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内容 |
复试形式 |
分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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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听说能力 |
线下 |
15 |
所有考生按初试的外语种类参加测试: (1)自我介绍; (2)口语问答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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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能能力 |
线下 |
40 |
考生自选我校可以提供场地器材的项目进行技能展示。我校专项技能展示可选地点:篮球馆、羽毛球馆、网球场、田径场、足球场、体操馆。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资格的考生须提交运动员等级证书和《专项技能免测申请表》(附件2)。审核通过者,专项技能免试,按满分计。 |
|
综合素质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基础知识、综合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科研综合素质) |
线下 |
45 |
现场抽签答题,由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定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成绩为考生正考成绩。 |
说明:学院将与考生联系确认选考方向,考生按选考方向参加复试,选考方向一旦确定,不得更改。可选方向为:篮球、排球、足球、网球、体操、田径、游泳、羽毛球、乒乓球、适应体育、武术套路、武术散打等。
2.评分办法:
(1)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评分办法
结合辅助材料进行综合独立评定成绩。初评成绩先按百分制计算,由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定,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低于60分认定为不合格(不参与成绩排序)。
(2)专项技能测试评分办法
专项技能测试将根据考生展示的规定动作,专业考评组按照动作规范性、熟练度、难度系数、流畅度四大核心指标逐项打分,以及其它能够证明自己该项目运动水平的辅助材料(如,以往比赛成绩、比赛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复试小组成员先按百分制独立评定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成绩为考生初评成绩,为考生专项技能测试最终得分。初评成绩低于60分认定为不合格(不参与初评成绩排序)。
七、复试安排
考生须到校参加现场复试,食宿、交通自理。考生凭本人初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
复试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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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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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 |
7:30 |
考试报到、提交材料、身份核验、抽取进场次序。 |
戴林芳楼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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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0:00 |
面试,考核内容包含: 1.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2.综合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基础知识、综合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科研综合素质) |
戴林芳楼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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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1:30 |
专项技能展示 |
各有关场馆 |
八、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及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分别为40%和60%。总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完成成绩拟录取排序后,最终录取成绩将四舍五入取整数后上报)。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莆田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须如实填写完整并用信封密封完好,最迟在拟录取结果公示之日起一周内通过EMS邮寄到我院(邮寄地址见下文第十四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过程中进行,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调剂
详见莆田学院体育学院202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实施细则(后续在我院官网上公告)。
十一、体检
1.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必须有总检医生结论和签名,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近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心电图。体检报告须在拟录取公示之日起一周内寄到我院(邮寄地址见下文第十四条),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2.体检合格要求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学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处理。
十二、录取办法
复试结束后,通过复试拟录取的考生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4个小时内登录研招网予以确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谨慎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一旦接受,一律不予解锁。
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最终录取名单须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
1.按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根据我校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生源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从调剂生源中,以参加复试后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分者;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者,优先录取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高分者。
2.若拟录取考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考生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较充足,在按差额比例复试后,复试结果确认拟录取人数尚不足以完成该招生计划人数,则在符合教育部政策要求情况下,继续从剩余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中,按差额复试比例组织下一轮第一志愿复试。
3.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全脱产学习的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按学校规定时间要求入学前转调入我校。
5.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收到拟录取通知后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于10日内提交至拟录取学院,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6.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等诸如此类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7.复试成绩不合格(不足60分)、考试违纪、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未通过者(责任由考生自负),无论最终复试总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
8.未尽事宜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
十三、纪律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校视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相关违规处理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二章相关条款执行,我校将按规定对相关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十四、咨询申诉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联系人:卢老师(18703996600),办公电话:0594-2683363。
电子信箱:tyxy@ptu.edu.cn
邮寄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809号,邮编:351100。
考生拟录取结果公示之日起一周内通过EMS邮寄《莆田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和体检报告的邮寄联系人和地址同上。
十五、其它
1.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不收取任何复试费用。
2.《莆田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访问网址:https://www.ptu.edu.cn/yjsc/info/1086/5070.htm
附件:
1-1.莆田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1-2.《专项技能免测申请表》
1-3.莆田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
1-4.莆田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1-5.莆田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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