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高校名称 辽宁师范大学 所在省市 辽宁
调剂专业 体育教育训练学 发布时间 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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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为做好我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调剂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

1.调剂专业及计划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

2.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安排差额复试,批次内差额比例为300%(不足300%的,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考生均进入复试)。末位遴选条件相同的考生,均进入复试。

二、调剂基本条件、复试程序和相关要求

1.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

2.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一般一志愿专业代码前四位与调入专业相同,即属于同一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

(3)初试外语语种与调入专业要求的外语语种相同;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5)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第一志愿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调剂复试程序

(1)“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学校将陆续在该系统公布缺额信息,考生须通过该系统填报相关专业的调剂志愿。学校将向选定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12小时时限内点击“同意”回复本校,以免系统自动解除锁定,并按要求参加我校复试。36小时内未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2)遴选原则

调剂工作按申报时间顺序,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每次开放系统时间为一个办理批次。

遴选时,一是须确定考生符合调剂基本要求,二是根据考生初试成绩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遴选等因素综合评价予以确定。

(3)学校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确认,超过时限的,视为考生放弃本次调剂录取,我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未接到拟录取通知的,即为未被我校拟录取。

4.学校将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或拟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拟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或拟录取资格,我校将安排递补。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复试通知或者待录取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负责。

经考生确认接受的待录取结果不可取消、不可更改。我校不接受考生以任何理由提出的取消录取的申请。

三、复试方式和时间

1.方式: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调剂考生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

2.时间安排:

各专业考核复试安排如下:

时间
内容
地点
4月15日
9:30-15:00
考生携带材料到我院报到
地点:
黄河路校区南院体育学院108室
4月16日
8:00开始
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专业知识考核
候考地点:
黄河路校区南院体育学院306室
4月16日10:30开始
外语口语听力交流能力、综合素质
候考地点:
黄河路校区南院体育学院306室

注:1、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需自备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考生专项运动能力测试时需准备运动服、运动鞋。

2、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复试时间安排,准时到达候考地点,听从统一安排,逾期未到达者,后果自负。

四、复试内容

1. 综合能力考核:专业知识考核100分、综合素质40分和外语口语听力交流能力10分,合计150分。

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外语口语听力交流能力和综合素质两部分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

专业知识考核内容如下:

专业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
体育教育训练学
专项运动能力(主要考核身体素质60分、专项运动技能40分)
实践

2.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五、复试要求

1.我院(中心)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有以下9项: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和初试准考证;

*(2)往届毕业生提交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现实表现表》

*(6)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须提供由人事部门开具的《辽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要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9)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能力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专家推荐信等。

注:以上带*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交,第(9)项用于综合能力水平考核的补充材料,考生尽可能提供。考生要保证所提供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或对不提交必要材料的考生不予复试。

2.获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在现场报到时提交上述材料;

3.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保证复试过程不录音录像、录屏及网络直播,不保存复试相关内容,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保证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者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4.复试面试过程中,面试考生与候考场所分离。考生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等带有拍照、摄像、存储和传输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开始面试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面试考生外,任何人员不准擅自出入面试考场。考生在离开 候考场所前请务必携带所有个人物品,面试后不允许再次进入候考场所。

六、关于录取

根据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1.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外语口语听力交流能力。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1.5)*0.3。

2.复试结束后,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依据各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遵循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最后的拟录取名单。如排名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则按初试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复试成绩顺次排序,即总分相同时,先看初试总成绩、再看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再看复试成绩等。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90分,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同等学力考生,或思想政治理论加试不合格(成绩低于30分)的不予录取。

(2)复试资格不合格、复试违纪或作弊、体检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提供虚假信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其他不符合我校复试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4.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定向就业合同。如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合格材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方式的考生。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在学校规定的入学时间前调转至辽宁师范大学,否则会影响学籍注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调剂复试结果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七、其他

1.本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我院(中心)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一切以学校相关文件为执行标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相关规定执行。

2.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11-82159375

辽宁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2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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