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18245号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实行动态调整
明年起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日前下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并决定自2016年起将调整工作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
办法规定,对于属同一学科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不得单独撤销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保留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省(区、市)学位委员会对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调整,只能在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内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间进行。此外,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开展增列学位授权点工作的,需聘请不少于1/2本省(区、市)以外的同行专家评审,通过后,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按本办法主动撤销的学位授权点在3年内实行有限授权,须停止招生,但保留对已招收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权。3年期满后完全撤销授权,仍未毕业研究生由学位授予单位转由本单位其他学位授权点培养并授予学位,或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学位。
各省需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办法》组织本省(区、市)范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
来源未注明“中国考研网”的资讯、文章等均为转载,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来源注明“中国考研网”的文章,若需转载请联系管理员获得相应许可。
联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扫码关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