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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微纳电子系介绍
微纳电子系以1980年9月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清华大学微电子学研究所为基础,科研与教学设施先进,师资力量雄厚,有中科院院士1名、教授与副教授52人,45岁以下青年教师48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2人。拥有国务院首批批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是目前我国培养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急需人才的重要学科基地。它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微电子学研究正向纳电子学逐渐过渡,是学科发展的需要,也是全面提升科研、教学水平的需要。研究方向有以下四个方面:新型微电子器件与系统、纳电子学、各类新型SiGe微波功率半导体器件及其它特殊用途的硅集成电路的研究开发、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的理论和技术、半导体物理器件与大规模集成电路CAD等。20多年来共培养学士1300多名,硕士与博士510多名。
二、接收本校及外校非委培、非定向类推荐免试生,总人数不超过40人。
三、清华本校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相关院系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同学(院系如下)
外校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已成功报名参加清华相关院系推免面试(院系列表如下),但未被录取或未进复试的同学可以报名参加微纳电子系工硕复试。申报要求同“清华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要求”。
院系列表:电子系、自动化系、计算机系、电机系、精仪系、工程物理系、医学院、材料系、物理系、航院、机械系、热能系、环境系
四、需要提交的书面材料、申请办法
1. 清华本校申请者
材料:“清华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相关书面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等)
2. 外校申请者:同“清华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要求”
第一批: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9月28日上午12:00之前
面试时间:9月29日上午8:30,微所(新所)302
第二批: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0月8日下午5:00之前
面试时间:10月11日上午8:30,微所(新所)302
五、微纳电子系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
1、学习期限与培养方式:
全日制脱产学习2-3年。
论文阶段:视导师、论文课题选题情况,在校内相关院系或校外企业进行。
2、学位授予 :
学生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论文等规定培养环节,通过论文答辩,并经过清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清华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3、培养费用:
3.9万元/人。于新生入学及第二学年注册前分二次交清。(注:在深圳学习期间清华大学对每个在深圳就读的研究生每月补助500元)
4、住宿:
在深圳研究生院学习期间,按深圳研究生院的住宿统一规定执行;在校本部学习期间,按学校有关研究生住宿的统一规定执行。
六、联合培养
微纳电子系与比利时鲁汶大学(K. U. Leuven)大学签订了联合培养协议,推荐免试录取的工学、工程硕士都有机会可获得到比利时学习并获得清华、鲁汶两所大学的硕士学位证书的机会。具体情况介绍请见清华大学微电子所主页www.ime.tsinghua.edu.cn。
七、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及咨询电话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 清华大学微电子所业务办公室
邮编:100084
清华大学微纳电子系业务办招生咨询电话:010-62787301 钱欣
电子邮件:qianxin@tsinghua.edu.cn
网址:http://www.ime.tsinghua.edu.cn
欢迎优秀学生报名和咨询!
清华大学微纳电子系
201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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