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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司[2015]9号)以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程序
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网上报名后均需在规定时间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一)网上报名
1.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网报)。
2.正式网报: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方式: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按网页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部分网报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报名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认证报告,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网上填报信息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推荐免试生须在2015年9月20日-10月25日期间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二)现场确认
1.工作时间:2015年11月7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特别说明:因现场缴费手续较为繁琐,建议考生自备零钞、下午15:30之前到达确认现场)
2.确认须知:
(1)考生根据报名日程调整好自己的工作安排,按时、本人亲自到报考点去缴费、照相,确认信息。如仅通过网上报名点击了报考点而未到报考点现场去缴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2)必须本人亲自到报考点现场照相,不能用照片代替照相,否则报考点工作人员将拒绝其现场确认,其报名信息无效。
(3)凭二代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现在还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实行刷二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4)2016年9月1日前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持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前未能取得自考毕业证的在籍自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流程》,于2015年10月19日-11月10日前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进行现场审查。
(5)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通知的规定,参加初试的考生报考费考三门的为130元、考四门的为190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的规定,报考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400)报考费为160元。
特别提示:为缩减现场缴费的办理时间,敬请各位考生自备零钞。
(7)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考场配有无声挂钟,并统一定制文具。考生一律不得携带文具和计时工具进入考场,文具实行“统一购置、有偿使用、用后归己”的原则。文具供考生在考试期间使用,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由考生带走。
(8)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文具费后,不再退还。
(三)报考点选择
1.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4206)接受报考生源范围为:
(1)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武汉市内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社会考生)。
(2)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3个专业学位的湖北省内考生只能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工作或户口所在地非湖北省的考生根据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报考外省“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的湖北省内考生。
2.湖北省考生的报考点选择以《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5】22号)相关要求为准。
(1)报考武汉市内且有报考点的招生学校的考生(含应届生、社会考生),选择相应招生学校报考点。
(2)武汉市及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可在武汉市武昌区招考办、洪山区招考办、江岸区招考办、湖北工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纺织大学等6个报社会考点报考。
(3)有关报考点选择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或相应报考点网站查询专项通知。报考点选定后不能修改,一旦选定报考点就必须到该报考点去缴费、照相并参加考试。
二、注意事项
(一)政策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招生单位的其他报考要求,报考资格的全面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报考、复试及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4.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考前应仔细阅读诚信应考承诺书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根据教育部规定,本次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将视不同情节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罚。在校生参与作弊的,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人员参与作弊的,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试作弊涉嫌违法,如有违犯,交由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处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时要符合报考点接收生源的范围,不要选错了报考点。因为一旦选定报考点就必须到该报考点去缴费、照相并参加考试。
2.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亦用作录取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不能填错,否则将影响考试和录取。信息栏内选择的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是不能修改的,要考虑好了再填。
3.重要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①填写的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号码上的相关信息一致;
②填写的通信地址必须准确、详细(该地址将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联系电话在报名、录取期间须保持畅通,不得擅自更改。如因本人原因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或电话无法联系,后果由本人承担;
③注意考生来源的含义。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报。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在选择考生来源时必须选择“其他”。
④注意报考类别的含义。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报“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必须填报“定向就业”。
4.选择正确的校验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网上报名时,需要校验码,没有校验码将不能选择报考这类考试方式。不同考试方式的校验码不能混合使用。不同考试方式网上报名校验码的获取方式不同。相关考生请注意查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通知。
5.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在到现场确认(2015年11月11日截止)之前把少数名族骨干计划登记表寄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如报名成功后,发现确实需要修改,请使用已成功报名的账号登录,点击“新增报名信息”填报新的志愿。现场确认时,确认正确的报名信息即可。原有报名信息所对应的报名号现场不确认则自动作废。每个注册帐户可提交多条网上报名数据,无需重复注册。
三、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及考场安排查询
1.2015年12月14日至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涂改。
2.选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znufe.edu.cn/)查询考场安排。
四、其他
1.考生在网报期间如有疑问,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查阅相关通知信息。
2.请及时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研招考试”(网址:http://www.hbea.edu.cn/html/yzks/index.shtml)相关通知,或拨打咨询电话(工作日9点至12点,14点至17点):027-68880351、027-68880352、027-68880353、027-68880270。
3.或直接与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报考点联系,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各单位公布的网报公告信息和招生简章。
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办公地址:南湖校区研究生院楼101室
邮政编码:430073
联系电话:027-88386706
传真:027-88386216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znufe.edu.cn/
研招办微博:http://weibo.com/znufeyzb
E-mail:yjszsb@zn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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