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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业大学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欢迎全国优秀推免生来校攻读硕士究生。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诚实守信,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富有责任感。
2.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我校可招收推免生500名,各专业不设限额。
学术学位硕士基本学制3年,专业学位硕士基本学制2年。创业、科研或其它合理原因,可延长学制二年。
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供推免生查询报考。
三、资助与奖励政策
1.选择攻读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的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硕士3年可获得校长奖学金1.8万元(6000元/生.年),若满足硕博连读条件并硕博连读的推免生,博士3年可获得校长奖学金3万元(10000元/生.年),即选择攻读我校的硕博连读推免生可获得4.2万元的校长奖学金(硕士2年,博士3年);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进入博士一年时还可参评国家奖学金(30000元/生.年)。
2.选择攻读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的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一年级可获得校长奖学金(6000元/生.年),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
3.选择我校硕博连读的推免生,优先推荐其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学校从其中选择优秀博士毕业生留校任教。
4.选择我校硕博连读的推免生,硕士期间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博士期间享受国家助学金10000元/年。
5.我校研究生自2年级起可参评学业奖学金。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生.年、二等9000元/生.年、三等6000元/生.年,覆盖面为硕博连读推免生的100%;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生.年、二等5000元/生.年、三等3000元/生.年,覆盖面为推免硕士生的100%。
6.学校助学金和助研津贴:硕士生300元/月,博士生助1600元/月,每年发10个月。
7.推免生优先申请助教、助管、助研岗位。保底津贴1300元/月。
8.推免生优先申请我校研究生创新培育项目,资助金额为硕士生10000元/人,博士生25000元/人。
9.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政策: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可获得给予0.1万元/篇至80万元/篇的奖励。
10.来自外省市院校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给予500元——1000元的差旅补助。
更多奖助政策信息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四、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须在2016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按照先申请先审核原则,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考生发复试通知。
3.考生参加复试。由我校报考专业所在学院通知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10月份,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
复试考察考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综合应用学科知识的能力、考生的知识背景等。
复试一般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各学院根据申请考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复试。复试结果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4.发放待录取通知。学校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给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予以确认“同意被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一经考生确认后,不得更改。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招网(http://grs.syau.edu.cn/ZhaoSheng/)进行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监察部门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并做调查处理。工作要求过程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凡申请我校2016年推荐免试生的学生,须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1份。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大学外语考试成绩单1份。
4.已经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限具有该材料考生)复印件1份。
所提供材料除成绩单按所在学校规定格式外、其余均采用A4纸大小,并于复试前递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再报考其他学校。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若到入学报到时尚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我校确定接收的非定向培养推免生,如入学报到时无法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复试期间不再安排身体检查,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6.咨询及申诉
如有咨询和申诉事项,请使用以下电话、邮箱和公众号与我校联系:
(1)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4-88487057
邮箱:10157yz@163.com
微信公众号:沈农研究生
地址:沈阳市东陵路120号沈阳农业大学研招办
邮编:110866
(2)沈阳农业大学监察审计处办公室
电话:024-88487035
沈阳农业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doc
沈阳农业大学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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