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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6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试行)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欢迎全国重点高校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申请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接收校外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试行)。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推免资格的独立建制的艺术院校及有国家艺术学、美术学、设计学重点学科的综合大学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四年专业成绩平均90分以上(含),无重修、补考课程,已具备获得学士学位授予的各项条件。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创作、专业设计能力倾向,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创作方面有突出成果。申请者本科所学专业须与我校招生学科专业吻合并在国家级核心期刊(见附件)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或承担过国家级立项课题并已结题(署名前3位),或在全国重要专业展览中获得奖项者,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5.学风端正,无不良学术记录。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20日前,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公布招收推免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
2.9月30日前,推免生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6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研招办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3.10月10日前,经省招考院审核通过后的推免生,登陆“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等工作。
4.10月12日,推免生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6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推免学校的推免证明(登记表)原件、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校教务部门公章)、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研究生处(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教学二号楼208室)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
5.10月14日,推免生申请者参加我校组织的研究生复试,复试参照《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6.10月16日,根据推免生申请者复试成绩,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送待录取通知及复试成绩,推免生确认同意后可被录取。
7.10月17日,我校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经省招考院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开。
三、其他说明
1.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发改委下达给我校的研究生招生计划,我校2016年接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5人。接收推免生学科及专业方向参照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中所列方向。
2.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申请其他院校的推免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3.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和信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本人负责。
4.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5.拟录取的推免生缴纳学费及享受学校奖助政策同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1号路1255号,25030;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250014
电话:0531-89626300,82619294
联系人:王国燕
邮箱:yjszs@sdada.edu.cn
网址:http://sdada.edu.cn/yjsc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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