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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结合我校具体,现制定我校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研究生面试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负责对全校面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研究生招办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分管招生工作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对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过程监控,对接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接收有关面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并根据情况进行督办处理。
学校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成立以研究生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本招生单位的面试和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单位按需成立一个或多个面试小组,负责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考查考生综合素质、综合能力和一贯表现;负责实施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实践能力的考核。
三、推免生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已经获得就读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有突出的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四)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品德良好,学风端正,遵纪守法。
四、面试
(一)考生报名
为方便我校各专业了解报考我校学生情况,我校拟开通推免生接收预报名系统。有意报考我校研究生的推免生在9月24日前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账号进行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zsxx.yjsy.ecnu.edu.cn)。
在9月28日及后,考生直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tm)报名。
特别提醒:我校预报名系统仅仅提供我校各专业了解报考考生情况的平台,在我校预报系统中报名的考生还必须于9月28日到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二)面试名单确定
我校各招生单位组织导师审核报考者的材料,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并根据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定面试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面试比例由各院系自行确定,但是面试人数跟录取人数比例一般不超过3:1。
(三)面试
申请者在收到我校相关院系面试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至我校参加面试,未来我校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前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该提交一份书面申请报告(可以在系统中打印),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及学习经历,大学前三年的成绩单(需要教务处盖章),申请理由等,并附上能证明本人综合能力的材料比如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类似的材料。考虑到届时时间很紧,建议有志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先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中预报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材料。
五、面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各院系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或各招生专业面试内容和形式,不同专业可以有不同的面试内容和形式,但是同一个专业必须采取统一的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结束后需要对面试结果进行量化并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总分为100分。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
面试总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面试合格,低于60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底排序依次录取(复试结束后院系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排序)。并由我校招生院系工作人员于9月28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办理确认手续,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确认手续必须包括以下流程:考生报名申请→我校发出复试通知短信→考生回复确认→我校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考生回复确认录取后就不能更改了。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或者未在我校招生院系规定时间回复确认,视为放弃我校录取资格,我校将依次录取后面的考生并办理网上录取确认手续。
免费师范生跨专业领域申请攻读教育硕士考生只要面试合格即可录取。非跨专业申请攻读教育硕士的考生不需要面试,由我校直接在系统中办理确认手续后录取。确认手续跟普通考生手续相同:考生报名申请→我校发出复试通知短信→考生回复确认→我校发出拟录取通知短信→考生回复确认,未完成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免费师范生录取名单院系不需张榜公示,对面试不合格者必须及时通知考生。
七、面试时间
我校面试工作一般在9月30日结束,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制定具体的面试日程,如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系可以继续组织面试,但是应该在10月20日前完成。
八、学习年限与学费、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学习年限与学费标准参见以下链接:http://www.yjsy.ecnu.edu.cn/newsdetail.asp?id=3352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内各种社会奖助学金。
九、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我校按规定对面试办法、招生人数、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面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1-54344605,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十、其他说明
(一)推免生被我校录取后,我校将在2016年5月发出调档函,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请被录取考生于2016年5月份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有关通知。建议大家订阅我校微信,以便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进程。
(二)录取为直博生的学生需要在我校博士报名系统中再次注册填写相关信息,请10下旬或11月初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报名通知。
(三)报考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其录取资格,造成后果自负。
(四)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不允许报到,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五)免费师范生被录取后,回去后还需寄送工作单位盖章的书面申请表。后续工作请2016年2月后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十一、联系咨询方式
(一)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校行政办公楼313,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0241,电话:021-54344721,电子邮箱:yjszs@admin.ecnu.edu.cn,网址:http://www.yjszs.ecnu.edu.cn
微博:http://weibo.com/ecnuyjsy
微信:华东师大研招(ECNUyjs)
(二)招生院系
各院系招生联系方式参见链接:http://zsxx.yjsy.ecnu.edu.cn/system/zsdwlxr_list.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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