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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校直有关单位: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5年继续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为做好我校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审定推荐条件、分配推荐名额、审核初选名单、确定正式推荐名单等工作。
(二)各学院均应成立7-9人的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报名、资格审查、名额调配和推荐等工作。
二、推荐办法
(一)推荐原则
1.坚持推荐过程及工作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着重对考生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推荐条件
推免生必须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2015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心理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前三学年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均没有不及格及挂科现象,综合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的20%之前。具体计算办法由学院自行确定,但学习成绩所占比例应不低于85%。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62分及其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其以上。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推荐名额
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2015年我校推免生指标共152个,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
2.作物学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的专业内可推荐招收直博生,招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当年博士招生人数的20%。
3.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名额分配(见附件2),各学院按1: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若学院受推荐条件限制完不成推荐任务,应及时将指标上交,由学校进行调整。
(四)推荐程序
1.各学院根据推荐条件进行初选,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排序公布。
2.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河南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校园网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德、智、体等方面的综合测评,按分配名额确定候选人,并在本院应届毕业生中公示3天。公示期出现的异议由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与处理。
4.公示期结束后各学院按《2015年推免生名单表结构》(下载中心)填报名单,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教务处进行审核。同时将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一并报教务处备案。
5.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并在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校上传教育部备案。未经公示、备案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五)推荐时间
1.9月5日-12日,各学院在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测评,公布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名单,组织学生报名,填写《河南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9月13日-15日,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将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3.9月16日-18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
4.9月23日-25日,推免名单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三、接收办法
(一)经学校公示且上报教育部备案的所有推免生(含校外推免)均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
(二)各研究生招生单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台对报考本单位的推免生进行审核,对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各研究生招生单位下载接受复试学生名单并组织复试。复试办法由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四)参加我校复试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河南农业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个人陈述1份。校外考生需提供2位导师的推荐表各1份。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4.申请人还可提交获奖证书、能够证明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等材料。
(五)复试后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接收的推免生,由学校发送待录取通知。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报送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并上传教育部备案。
(六)经备案拟录取为我校的推免生复试时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及国家录取检查后于2015年6月中旬寄给考生本人。
(七)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领域不接收推免生。
(八)接收时间
1.10月15日前,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2.10月16日-20日,各招生单位进行审核、发送复试通知、下载接受复试学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3.10月21日-23日,各招生单位上报复试结果。
4.10月24日-25日,拟录取名单公示、上报。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者;
2.第四学年的课程学习成绩低于60分者;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4.受到违纪处分者。
附件:1.河南农业大学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doc
河南农业大学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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