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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我院招收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入学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15年我院硕士招生推荐免试(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已开始启动,请根据我院《上海体育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上体院院字〔2007〕22号)的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本年度的推免工作。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2015年教育部下拨我院推免生指标为32名。推免生遴选工作依据《上海体育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上体院院字〔2007〕22号)执行,各学院须制定本单位推免生选拔的具体工作细则。
推免名额分配按照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名额,根据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基数确定。2015年各学院推免名额分配见下表
学院名称
|
应届毕业生数
|
推免名额
|
候补名额
|
经济管理学院
|
124
|
4
|
1
|
体育教育训练学院
|
479
|
14
|
1
|
体育新闻传播与外语学院
|
181
|
5
|
1
|
体育休闲与艺术学院
|
134
|
4
|
1
|
武术学院
|
49
|
2
|
1
|
运动科学学院
|
117
|
3
|
1
|
总计
|
1084
|
32
|
6
|
注:在推荐阶段,当推免生因故取消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推免资格时,候补同学依次递补。
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推荐条件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专业设置有:体育人文社会学、新闻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赛事运作、休闲体育学、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医学、应用心理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工程学、体育管理。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推荐条件按照《上海体育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上体院院字〔2007〕22号)执行,侧重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科研能力,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能力、专业面试成绩综合考评,择优差额录取。
三、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推荐条件
1、我院招收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为体育硕士、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艺术硕士(舞蹈、电影、广播电视)等专业,学制两年,培养体育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体育硕士推免生限本科专业为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及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中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报名申请。艺术专业硕士限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民族传统体育学中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报名申请。
3、体育硕士的推荐条件参照《上海体育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上体院院字〔2007〕22号)相关规定执行,侧重考察学生的体育技能和学习能力,根据运动技能水平、学习成绩,择优差额录取。
4、竞技体育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申请体育硕士(运动训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运动成绩的界定:获得过世界三大赛事(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前六名;或亚洲三大赛事(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前二名;或全国三大赛事(全运会、全国最高级别锦标赛、冠军赛或联赛)冠军(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竞赛项目为准)。
(2)历年主要课程考试成绩平均绩点2.0以上。
(3)外语通过我院相应专业学位外语考试,或公派出国进修学习一年以上。
(4)综合素质分60分以上(含60分)。
(5)品行端正,热爱体育事业,遵守校级校规。
(6)身体健康。
5、在非奥运和非全运类项目的全国性高等级比赛中成绩突出的,经认定,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申请学生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1、《2015年优秀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在“申请硕士专业及研究方向”栏将申请学位类别(学术型/专业型)和专业填写清楚,以便区分;
2、前三年主要课程成绩(附教务处盖章成绩单),对应分值根据教务处相关文件按绩点折算;
附:教务处绩点折算表
60——61分 1.0
62——65分 1.7
66——70分 2.0
71——74分 2.3
75——77分 2.7
78——81分 3.0
82——84分 3.3
85——89分 3.7
90分以上 4.0
3、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没证书者附教务处成绩证明),英语专业的学生必须取得专业四级证书方能申请推免;
4、主要运动成绩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附复印件,原件备查);
5、获得何种奖励或荣誉或处分(附复印件,原件备查);
6、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参与的课题证明(附复印件,原件备查);
7、综合测评成绩(附总支盖章成绩单,原件备查)
五、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1、学生申请(截至时间为9月16日)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根据各二级学院的具体安排,自愿向所在学院提交推免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附件2);
2、推免材料的审核(截至时间为9月19日)
(1)各二级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在征求教研室、任课教师、辅导员等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汇总符合条件的学生推免材料,并填妥《申请推免学生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制订各系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
(2)9月19日前,各学院将学生成绩排名、综合排名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各学院于9月19日前将已经学院公示的推免综合排名名单、申请推免学生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及相关材料送研究生处审核;
4、推免名单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于研究生处网站公示;
5、研究生处于9月25日前将经过公示的正式推免名单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报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二)接收阶段
1.9月28日至10月25日,具备正式推免资格的学生,注册并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外校或本校报考志愿。推免生可同时填报3个报考志愿;
2.推免生自行登录系统,查询并选择接受申请单位发出的复试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其组织的复试工作;
3.本校各二级学院的校内接收工作依据《上海体育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组织执行,网上填报申请志愿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8:00;
4.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在系统内查询复试成绩和待录取通知,选择其中之一接受其待录取;
5.研究生处于10月25日前将本校拟接收的推免生待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并上报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四、至10月25日,推免生未进行网上注册或报名,或未获得报考单位的待录取通知,或未接受报考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五、推荐阶段特殊情况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接收阶段校内接收的特殊情况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处
2014年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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