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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即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泉
成员:沈玉龙、崔江涛、王宇平、高琳、刘西洋
秘书:向麟海、付凯元、高红
督察:马建峰
招生工作地点:北校区新科技楼B307
联系电话:029-88202354 监督举报电话029-88202427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资格
2015年计算机学院招生计划(学院按照一级学科统一复试,按照复试情况分学科录取)
代码
|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2015计划
|
||
总名额
|
学术(推免)
|
专业(推免)
|
||||
344
|
222(180)
|
122(28)
|
||||
003
|
计算机学院
|
040110
|
教育技术学
|
1
|
1
|
|
081201
|
计算机系统结构
|
214
|
214(180)
|
|||
081202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
08120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
083500
|
软件工程
|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120
|
70(28)
|
|||
计算机技术(昆山研究生院联合培养)
|
40
|
|||||
强军计划
|
10
|
|||||
003
|
计算机学院与六所联合培养
|
081203
|
计算机应用技术(六所联合培养)
|
4
|
2
|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六所联合培养)
|
2
|
||||
003
|
计算机学院与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联合培养
|
081203
|
计算机应用技术(北电院联合培养)
|
5
|
5
|
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满足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学科门类
|
总分分数线
|
单科分数线
|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数学
|
专业课
|
|
教育技术学
|
320
|
44
|
44
|
/
|
13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
软件工程(学术型)
|
320
|
50
|
50
|
70
|
70
|
计算机技术
|
320
|
50
|
50
|
70
|
70
|
计算机技术(昆山研究生院)
|
320
|
50
|
50
|
70
|
70
|
优研计划
|
280
|
38
|
38
|
57
|
57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245
|
30
|
30
|
45
|
45
|
强军计划
|
245
|
/
|
/
|
/
|
/
|
四、复试方法及时间安排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笔试、机试、综合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口试及综合素质考察等)。
复试总成绩=复试专业知识笔试+机试+综合面试成绩。其中笔试总分100分,机试总分100分,综合面试100分。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总成绩最终折算成百分制)。
(2)所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2015年3月24-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计算机学院会议室新科技楼B308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和领取复试准考证,填写录取类别调剂志愿表。没有报名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所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分别于3月25日下午统一进行专业知识笔试,26日上午进行上机考试(教育技术学、强军计划考生不参加机试),笔试在北校区(老校区)进行,上机考试在南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报名时另行通知。
(3)3月27-31日各复试组面试。综合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院确定后通知,请关注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门外的通知及网站的通知(http://cs.xidian.edu.cn/)。
(4)参加优研计划并通过面试取得资格的考生,必须报名确认资格审查和体检,并按照要求参加导师组面试以确认录取,资格审查的材料与其他考生要求相同。
(5)3月31日学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6)专业知识笔试内容
报考专业
|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
|
专业知识笔试科目
|
机试
|
教育技术学
|
数学、C语言、计算机网络
|
无
|
|
强军计划
|
离散数学
|
无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
软件工程
|
1、数字信号处理
2、软件工程
|
机试内容:程序设计
环境:windows系统
软件:专业软件
语言:C、C++
|
|
计算机技术
|
8)上机考试练习安排:
时间:3月25日上午9:00-12:00
地址:http://202.117.120.31/xdoj/
用户名:考试编号
密 码:考试编号
五、注意事项
1. 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声明,并申请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否则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参加优研计划的考生必须参加资格审查和体检。
3. 复试前学院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及复印件1份。
(2)往届毕业生提交最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大学期间平均成绩及成绩排名证明1份(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也可提供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红章)。
高职高专学历的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6门或6门以上课程进修成绩单。
(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5)未通过教育部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在职考生必须提供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7)报考学院要求的其它材料以及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其它材料。
4、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六、调剂
为改善我院硕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依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校外优秀生源调剂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3月29日)的相关规定,学院接收非本校第一志愿的校外调剂优秀考生(以下简称调剂考生)。
调剂考生须满足的条件:
1.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且数学、英语、政治三课分数总和达到220分。
2. 须是以下院校的全日制四年本科毕业生,且第一志愿报考以下学校相关专业;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同济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山东大学、郑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各个研究所)
3. 调剂考生的原报考学科应与申请调剂学科属于同一级学科;
4. 本学院调剂名额有限,对调剂考试进行复试后择优录取。
调剂程序:
1、有意向的调剂考生,可下载《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5年硕士研究生校外调剂生源参加复试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的信息,并将登记表于3月26日前发送到邮箱:lhxiang@xidian.edu.cn.
2、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审核申请调剂考生资格的基础上,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并向调剂考生发复试通知。
3、调剂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平台,按要求进行登记,没有在此平台上登记的考生,不予接收。
4、经确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统一复试,复试要求和形式与申请调剂学科的其他考生相同,复试时间请登陆我院主页进行查询。
5、我院将根据调剂考生复试结果确定是否向调剂考生一志愿单位发送调剂接收函。
调剂考生在复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学院规定的资格审查全部材料;
2、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需提交本人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5年硕士研究生校外调剂生源参加复试登记表》。
调剂考生的录取:
调剂考生的录取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程序,且收到考生一志愿报考单位提供的考生本人全部考试材料后,考生调剂程序结束。调剂结束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向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拟接收的调剂考生录取情况并接受审查。
七、录取
1、录取按照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教育技术学、计算机技术分学科进行,按分学科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优先录取。但复试成绩小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复试通过,只能录取为专业学位研究生。若有剩余专业学位指标,报考学术型没有录取的考生,若复试成绩合格,根据个人志愿和总成绩排名可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学位。
3、学术型研究生录取类别包括本校、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联合培养、北京电子六所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类别包括本校、北京电子六所联合培养、昆山研究生院联合培养。
4、所有考生依据报考志愿录取,若报考志愿不能录取,根据填报的调剂志愿,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不服从调剂安排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5、201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继续采取拟录取制度,张榜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按研究生院要求发放《拟录取通知书》。在计算机学院网上发布拟录取结果之前,请各位同学不要以任何方式询问录取结果,以免影响录取进度。奖助金按照学校进度在学院网站公布。
6、考生领取《拟录取通知书》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培养费,缴纳培养费的方式详见《拟录取通知书》。录取后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届本科生,请在拟录取通知拿到后及时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否则不被保留。根据教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文件精神,2015年国防生均录取为定向培养生,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2年。复试前应对《国防生报考审批表》进行认真核查,未经军队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复试与录取。录取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整报考专业,以免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
八、体检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全国统考、强军计划)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不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执行。
2015年研究生复试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3月24-25日 上午7:20-12:00
二、体检地点:北校区校医院
三、体检项目与费用:
1、一般项目 20元
(含内、外、五官、视力、辨色力、听力、身高、体重、血压等)
2、心、肺透视 8元
3、肝功十项检查(校外推免生前五项必须检查) 50元
(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白蛋白(A)、球蛋白(G)、直接胆红素、 总胆红素、 总蛋白、间接胆红素、碱性磷酸酶、谷酰转肽酶)
总计 78元
以上体检项目收费标准执行《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1版)》(陕价行发【2011】175号)。
四、体检要求
1.体检表请于3月24、25日体检时在校医院缴费领取。
2.为了便于汇总体检表、化验单,请务必在体检表上贴好照片,请提前准备好一张一寸照片。每份体检表、化验单上请如实填写姓名、性别、学院、专业、联系电话、既往史、家族史等。不按要求填写者后果自负。
3.体检当日早晨空腹抽血化验肝功能。
4.体检项目不分先后次序,体检时请自觉排队,遵守纪律,不要大声喧哗。
5.体检结束后,请检查体检表上的项目是否漏项,确定无误后将体检表交到医院收表处。
6.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返回研究生院。
计算机学院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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