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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校接收2015年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均可接收校内外推免生。
二、申请条件
考生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后,向我校研究生院提交推免申请,通过我校相应学院及导师考核合格后即可推荐录取。根据本人意愿自由选择推免类型及专业,同等享受我校推免生各项奖励政策。
三、报名流程
1.考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后,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请考生密切关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通知)进行注册,请考生填写本人详细信息,以免信息不全耽误报考。
2.考生根据“推免服务系统”中我校公布的接收推免生办法和专业目录,在规定时间内(2014年9月28日—10月25日)填报志愿。
3.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来我校参加复试、体检。考生复试时请携带:
①学生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核验);②学籍认证报告一份(学信网下载打印);③《陕西科技大学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份;④对推免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一份;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一份;⑥四六级成绩单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4.9月28日考生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5.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回复。
四、其他
1.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列入本科就业计划,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推荐免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
(3)体检不合格的。
3.正式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次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
4.专升本、第二学位和独立学院、职教学院、小语种学生不在接收范围。
5.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享受推免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生,每学年发放一次,以学制三年为限,奖励范围为报考我校的外校推免生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本校推免生,后两年不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第二志愿返回我校的推免生只享受第一年8000元奖励,后两年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所有推免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生,以学制三年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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