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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1、面向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综合素质较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在校期间至少获一次优秀学员;在校期间担任学生会职务及学生骨干优先录取;参加科学研究,发表科研论文或获省级(含)以上挑战杯等竞赛获奖励者优先录取。
3、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
4、2011年7月前能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首先下载填写、打印《南方医科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简称《申请表》,下同,点击下载),由推荐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
2、申请人将以下材料(统一用A4纸)于2010年9月30日前直接寄(送)到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1)《申请表》。
(2)1份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
(4)其他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3、我校各接收学院将于十月初完成对申请人报名资格以及申请材料的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人来校复试、体检。
4、复试、体检合格者,即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5、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到原所在院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同时还须按教育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正式报名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所有推免生均按非定向类型录取,原则上全部给予硕博连读资格。
2、所有硕士授权学科专业均接收推免申请,且不设指标限制。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口腔临床医学、护理学及生物医学工程还可接收专业学位推免申请。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初录的免试生张榜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申请人本科毕业时如未获学士学位,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4、复试形式参照我校《南方医科大学招收攻读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接收材料地址:广州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科
邮政编码:510515
联系人:满强老师
电话:020-61648036
传真:020-61648365
Email:titanmq@fimm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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