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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及调剂情况,现将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复试工作领导机构
复试工作由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具体名单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佛科院研〔2014〕4号),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各学科复试实施方案、复试结果以及复试巡视工作;招生信访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纪律监察工作,按照教育部、广东省考试院有关要求执行。
各学位点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位点复试工作的实施。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学术点为5人,其中组长1人,其他人员为学科导师。专业硕士点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人数5-7人,应尽量涵盖所有招生领域,组成方式如下:教育硕士、控制工程硕士复试工作小组以专业类别为单位,农业硕士复试工作小组以专业领域所在学院为单位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名单须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各复试小组须指派记录员1名,记录面试过程特别是有争议之处,教育部要求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记录员将音像资料上交至研究生处。
二、复试资格
以下考生可获得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
1.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机械工程、兽医学、土木工程、教育硕士、工程硕士(控制工程)、农业硕士且达到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A类地区分数线考生。
2.调剂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调剂至我校考生。
3.破格复试考生。教育部规定: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合格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生源不充足的单位不得为追求完成招生计划等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单科或总分略低于A区分数线,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在广东省考试院规定时间内书面向我校提交破格复试申请,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最终破格复试名单并予以公示。
注:以上三类复试资格考生名单见研究生处网页,另按照教育部要求,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我校各学位点根据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差额比例。
三、复试程序
1.报到及资格审查。
2.体检。
3.复试(分笔试、面试)。
4.公布拟录取名单。
5.政审。
6.录取公示。
四、复试内容
(一)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1.时间:
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验证有关证件。考生复试时须向研究生处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上交《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由所在单位给出政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2)应届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及所有复印件;往届考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及所有复印件接受审查。
3)所有考生须出示准考证和上交初试成绩通知单。
注: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笔试,笔试结束后到指定学院进行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面试后当日公布考生复试成绩。
(二)体检
资格审查后由校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有关文件(教学厅[2010]2号制定。体检不通过者不能录取。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有关证件。考生带免冠一寸近照3张,带身份证备查,体检费由学校支付。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校医院(考生可自行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待录取报到后持发票报销)。
(三)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面试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复试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总分为200分(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占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占150分)。复试(笔试、面试)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并实施。
1.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按照我校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其中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为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时间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为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和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之和。
面试程序及要求如下:
1)考生签到。
2)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3)宣布面试流程及纪律。特别提醒面试路线图:
考生 → 考试区 → 候考区 → 结束区
注:禁止考生从结束区离开后返回候考区,否则视为违纪。
4)考生抽取试题面试(注: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采用试题库,考生抽签答题。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以谈话方式进行)。
5)复试小组公布面试成绩。
五、录取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2.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
3.录取原则。
1)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录取。
2)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名单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院主页公告栏及研究生处主页公示10天后,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增加复试批次,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数。
六、纪检工作
复试纪检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执行。复试成绩当天宣布,考生复试时如有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复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考生如对考试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向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信访小组申诉。
联系人:李畅升 谭海曙
联系电话:82988227 83963790
七、其它
复试期间学校提供免费食宿,免除复试费用,免费体检,录取后按火车卧铺标准报销往返一次路费。
联系人周老师:18038808856;罗老师:13798692245。
注:复试所需表格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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