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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面试分组
面试小组分设计学专业和专业型专业(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和艺术硕士专业)2组。
二、面试成绩
复试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三、录取
1、设计学(含景观规划设计专业):本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2、工业设计工程:本专业招生重点考查考生工程知识、动手能力(效果图、工程图)和设计构思能力,录取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3、艺术硕士:本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重点考查艺术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四、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本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联系方式:电话:021-64253226、邮箱:qianxf@ecust.edu.cn、办公室:八教503C。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2015年3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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