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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经学院认真讨论,制定本复试和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分数线
报考我院的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以学校划定的学科门类基本分数线为准,我院不再进行二次划线,实行差额选拔录取。
二、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成立2015年国际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学院各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三、复试要求及时间地点安排
1、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3月23日9:00-11:00至我校长宁校区体育室一楼报到。报到时提交所需各种纸质材料,详见《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有关要求。
2、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参加体检,体检安排详见东方法学网(www.law.ac.cn)。
3、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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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和地点(如有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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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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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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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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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下午1:00
长宁校区40号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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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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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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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下午12:30
长宁校区40号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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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工作
1、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择优差额录取。有关录取原则详见《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2、复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东方法学网(www.law.ac.cn)查询复试成绩及是否录取。
3、由我校研究生教育院在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4、公示结束后,请考生登陆东方法学网(www.law.ac.cn)下载政治审查表和调档函,在规定时间内寄往研究生教育院。
5、学校将于6月中旬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学院联系电话: 62071928
联系人:汪老师
学院监督投诉电话: 67790345
国际法学院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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