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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天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和复试办法规定如下:
一、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加强复试力度,踏实做好招生工作。加强复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地位和作用,紧紧把握招生的政策和原则,使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5、坚持客观评价原则。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6、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录取办法:
1、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复试、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差额复试,缺额递补。
2、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及录取有关事宜,同时成立纪检领导小组,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名单另附。
3、根据津招办高发[2015]6号文件《2015年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精神,按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结合报考我校考生的初试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规模数,对符合上线要求的考生,按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复试,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列,由研究生院提出复试名单,复试名单由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通知考生复试。
4、根据我校合格生源的情况,对报考其他院校需调剂到我院的考生,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择优调剂复试。
5、强化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要求,加强复试力度。
6、组建参加复试考生档案,在进行复试前,对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报考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其他有关材料组建档案,再次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材料,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复试。
7、复试名单一经确定,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8、组成复试专家小组,对上线考生进行政治素质及业务水平考核。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的笔试和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9、复试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格按教育部及天津市高等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复试工作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复试,重大问题由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避免个人行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必须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今年有直系家属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人员,不能参加研究生复试工作。
10、复试成绩计算方法:总分=初试×100%+复试×130%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均按初试与复试分数的总和分别进行排队,择优录取。
11、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网络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公示网站网址:http://yjsy.tjutcm.edu.cn/
网络监督邮箱:jdyx10063@126.com
举报电话:022-59596191
受理举报部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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