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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剂政策
1、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和我校报考条件(可见我校2015年招生简章)的考生;
2、单科成绩、总分均在国家B类复试分数线以上。报考专业和毕业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必须相同)。考生所考外语为英语,统考数学应与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要求一致;
3、毕业于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大学或全国重点大学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考生,在相同情况下优先接收调剂;
4、各专业调剂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和少数民族复试初试线的考生。
5、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情况,择优调剂;
二、调剂程序
1、本人提交调剂申请
①拟调剂的考生可来函来电联系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确定是否符合调剂条件,并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调剂资格审查表》交给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②经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通过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研招办审核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会接到“复试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回复“接受复试”或“拒绝复试”,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回复,则视为“拒绝复试”
③参加复试,准备所需资格审查资料,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④复试结束,查看是否待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能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到“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进行确认,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确认,则视为“放弃待录取”,一旦考生同意“待录取”,则不可再同意其他单位“待录取”。
2、复试名单的确定
我校复试名单全部在各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各学院网站。
三、调剂联系时间:3月12日开始
四、接收调剂部门: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
附件:1、内蒙古农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专业:内蒙古农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专业(2).doc
2、内蒙古农业大学调剂资格审查表:2015调剂资格审查表.doc
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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