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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切实提高复试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
3.未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4.参加复试人员:一志愿合格考生、调剂考生(必须未被一志愿单位录取或放弃一志愿单位复试)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合格线
2015年我校计划招生484人,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42人,专业学位研究生242人。各招生学科专业按照国家复试合格线A类线执行: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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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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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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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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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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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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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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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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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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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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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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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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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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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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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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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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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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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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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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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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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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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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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照顾专业)[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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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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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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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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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不含中医类照顾专业)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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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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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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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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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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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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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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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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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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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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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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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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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心理[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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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
44
|
132
|
会计[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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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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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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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日程安排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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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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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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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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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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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
08:00—11:30,13: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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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主楼8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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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材料详见
(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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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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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26日
08:00—11:30,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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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变更为:佳木斯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红旗街5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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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体检表、1寸照片、空腹,体检后到学科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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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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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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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科、专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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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语、听力、专业外语笔试、专业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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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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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报到时考生本人主动与招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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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历、成人应届本科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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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科目: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毛泽东思想概论
药学:药理学、分析化学
口腔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牙体牙髓病学
理学、临床医学:病理生理学、生理学
(二)资格审查
1.《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加盖组织部门公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往届本(专)科毕业生: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
4.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rz/)。
5.身份证复印件(两面复印)。
以上有关材料除《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外,其他材料都需要提交一份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
6.考生请在复试时携带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到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办理,往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三)复试具体要求
1.学科资格审查:复试时应注意审查考生各项身份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核查是否为本人,严防替考;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认真把好复试录取质量关。
2.复试内容及形式:重点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水平、专业理论知识及思想品德,采取口试、笔试和实践操作等形式。
各学院负责组织二级学科(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学科)进行复试工作。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含口语20分、听力30分、专业外语笔试50分)和专业考核(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100分),此外还应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及心理素质考核。
六、录取工作
总成绩(满分700分)=初试成绩(500分)+外语水平测试100分(含口语20分、听力30分、专业外语50分)+专业考核100分
会计专业初试总分为200分,总成绩计算按实际计算。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照招生计划录取。思想政治考核、心理测试、学科复试如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复试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网址:http://yjs.jmsu.cn/
邮箱:jmsuyzb@163.com
联系电话:0454—8618499
传真:0454—8791594
监督举报电话:0454-8618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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