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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河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河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批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拟录取名单公示
本次公示的拟录取名单包括第一次调剂、第二次调剂及一志愿补录考生,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二、取消部分考生拟录取资格
部分符合免初试条件的立功表彰退役军人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研招网确认录取。经与考生本人确认,我校拟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4。
三、定向就业协议相关要求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5)。具体要求如下:
1.协议书请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
2.由考生本人签字并加盖定向单位公章(公章单位信息须与网报时填写的定向单位信息完全一致,否则协议无效);
3.请于2026年4月24日前通过EMS或顺丰快递邮寄至录取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6)。
特别提醒: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所有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并按要求签订协议,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后续工作安排
录取检查、调档、党团关系转接、录取通知书邮寄等相关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将陆续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配合完成后续手续。
五、联系方式及监督渠道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联系以下部门:
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311-80786777(工作时间)
邮箱:yjszsb@hebtu.edu.cn
河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
电话:0311-80789855(工作时间)、13832193302(仅接收短信)
邮箱:jjjc@hebtu.edu.cn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第一次调剂)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第二次调剂)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补录)
附件4:河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取消录取资格名单
附件5:河北师范大学接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附件6:定向生录取相学院及联系方式
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4月17日
附件https://yjsy.hebtu.edu.cn/a/2026/04/17/49BD4FE2C0FF4DAA83DDD92D2245B26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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