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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及《浙江农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保证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的条件,确保考生正当利益。
3.坚持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
1.学院建立以院长、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以学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各学位点建立由全体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为成员的复试专家库,成立若干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组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每个复试工作组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工作组负责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英语水平考核、专业课(含加试)考核。
三、复试方式
085704测绘工程、090300农业资源与环境、090704森林经理学、09513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农业资源利用)和095400林业(智慧林业)学位点采用现场复试方式,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和085701环境工程学位点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为学信网远程复试平台,辅助平台为钉钉复试平台。各学位点需提前做好复试准备,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英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课考核以及加试(部分考生)共五个方面。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采用面试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该项考核不计分,但对于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主要考核考生科研潜力与综合素质两个方面,采用面试形式,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复试工作组做好每位考生作答情况记录。
3.英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听力、口语各50分,满分100分)
由复试工作组组织实施,重点测试考生英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现场复试听力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间30分钟;口语采用面试形式,每名考生口语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网络远程复试听力、口语均采用面试形式,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4.专业课考核(满分100分)
由各学位点根据《浙江农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复试科目,做好题库建设和相关保密工作。现场复试专业课考核采用笔试形式,每门课考试时间1小时。网络远程复试专业课考核采用面试形式,由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并作答,每名考生每门专业课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考试科目如下: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学原理
085701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概论
085704测绘工程:测绘学概论
090300农业资源与环境:资源与环境概论
090704森林经理学:测树学
09513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农业资源利用):土壤与植物营养综合(一)
095400林业(智慧林业):林学概论
5.加试(每门满分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核形式及考核时间参照专业课考核执行。
加试科目如下: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学、环境生态学
085701环境工程:环境工程学、环境生态学
085704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系统、GNSS原理及其应用
090300农业资源与环境:水土保持学、植物生理学(三)
090704森林经理学: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导论(一)
09513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农业资源利用):水土保持学、植物生理学(三)
095400林业(智慧林业):植物学(一)、森林培育学(一)
五、复试管理
1.复试专家库及复试工作组的组成人员应符合《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回避制度实施细则》(研究生院〔2025〕4号)相关规定,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备案。复试工作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基本规范》。
2.复试试题(含副题)、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严格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学校相关要求执行。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落实保密责任,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3.考生评分记录、作答情况记录以及纸质试卷等所有纸介质材料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材料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六、复试规则
1.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085701环境工程、085704测绘工程、090300农业资源与环境、090704森林经理学、09513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农业资源利用)以及095400林业(智慧林业)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执行学校规定。
各专业(领域)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小数点进位处理),具体根据招生人数和差额情况确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折算后)×40%。初试成绩(折算后)、复试成绩(折算后)及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50%+专业课考核成绩×3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
七、调剂原则
1.一志愿上线生源未达到招生规模的专业(领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择优进行调剂录取。调剂考生复试要求和成绩计算办法与一志愿考生相同,复试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
2.调剂要求
调剂考生须满足学校遴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其中,除科目代码完全相同的初试统考科目为“相同”外,以下三类科目可视为“相同”:①201-英语一和204-英语二;②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和数学(自命题);③315-化学(农)、338-生物化学和化学(自命题)。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1) 仅接收一志愿报考07理学、08工学、09农学门类考生,且初试科目包含化学或数学。
2) 优先考虑一志愿报考0703化学、0706大气科学、0707海洋科学、0710生物学、0713生态学、0776环境科学与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28农业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6生物工程、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59土木水利、0903农业资源与环境、0971环境科学与工程以及上述专业下属二级学科专业或领域的考生。
3) 同等条件下,本科专业为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资源环境科学、环境设备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生态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生物信息学专业的考生优先。
(2)085701环境工程
1) 仅接收一志愿报考07理学、08工学、09农学门类考生,且初试科目包含化学或数学。
2) 优先考虑一志愿报考0703化学、0706大气科学、0707海洋科学、0710生物学、0713生态学、0776环境科学与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28农业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6生物工程、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59土木水利、0903农业资源与环境、0971环境科学与工程以及上述专业下属二级学科专业或领域的考生。
3) 同等条件下,本科专业为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资源环境科学、环境设备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生态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生物信息学专业的考生优先。
(3)085704测绘工程
1) 仅接收一志愿报考07理学、08工学门类考生。
2) 优先考虑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705地理学、077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787遥感科学与技术、0788智能科学与技术、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6测绘科学与技术、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35软件工程、0854电子信息、0857资源与环境、0859土木水利、0875遥感科学与技术、0876智能科学与技术以及上述专业下属二级学科专业或领域的考生。
3) 同等条件下,本科专业为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地理信息科学、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的考生优先。
(4)090300农业资源与环境
1) 仅接收一志愿报考07理学、08工学、09农学门类考生,且初试科目应包含化学或数学。
2) 优先考虑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703化学、0709地质学、0710生物学、0713生态学、0773材料科学与工程、0776环境科学与工程、0787遥感科学与技术、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28农业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1生物医学工程、0836生物工程、0901作物学、0902园艺学、0903农业资源与环境、0904植物保护、0907林学、0909草学、0910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0971环境科学与工程以及上述专业下属二级学科专业或领域的考生。
3) 同等条件下,本科专业为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专业的考生优先。
(5)090704森林经理学
1) 仅接收一志愿报考07理学、08工学、09农学门类考生,且初试考试科目须包含数学或林学概论或林业基础知识综合或生态学。
2) 优先考虑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701数学、0705地理学、0714统计学、077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787遥感科学与技术、0788智能科学与技术、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6测绘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0854电子信息、0875遥感科学与技术、0876智能科学与技术、0907林学、0954林业以及上述专业下属二级学科专业或领域的考生。
3) 同等条件下,本科专业为林学、智慧林业、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科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地球系统科学、地球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专业的考生优先。
(6)09513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农业资源利用)
1) 仅接收一志愿报考07理学、08工学、09农学门类考生。
2) 优先考虑一志愿报考0703化学、0710生物学、0713生态学、0773材料科学与工程、0776环境科学与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28农业工程、0829林业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57资源与环境、0860生物与医药、0901作物学、0902园艺学、0903农业资源与环境、0904植物保护、0907林学、0909草学、0910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095131农艺与种业、09513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0954林业、0971环境科学与工程、0972食品科学与工程以及上述专业下属二级学科专业或领域的考生。
3) 同等条件下,本科专业为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专业的考生优先。
(7)095400林业(智慧林业)
1) 仅接收一志愿报考07理学、08工学、09农学门类考生。
2) 优先考虑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701数学、0705地理学、0714统计学、077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787遥感科学与技术、0788智能科学与技术、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6测绘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0854电子信息、0875遥感科学与技术、0876智能科学与技术、0907林学、0954林业以及上述专业下属二级学科专业或领域的考生。
3) 同等条件下,本科专业为林学、智慧林业、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科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地球系统科学、地球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专业的考生优先。
八、录取规则
1.研究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专业(领域)总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一志愿优先。若考生最终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若复试成绩依然相同时,按相同的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调剂考生根据调剂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健康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需完成心理测试,测试方法与测试安排由学校统一安排。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科目需符合学校公布的相关要求。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文件要求,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学院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公示、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十一、工作纪律
1.加大招生工作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3.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与监督小组负责调查处理本院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申诉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环境与资源学院、碳中和学院纪委
申诉电话:0571-63743970、63743861
申诉邮箱:yjszs@zafu.edu.cn、wangsx@zafu.edu.cn
十二、其他
本细则适用于本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本院负责解释。以上条款如与国家、学校2026年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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