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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相关规定并组织考务工作;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学校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置研究生招生中的突发应急事件;学校和招生学院设立督查组,监督复试各环节工作情况。
三、招生计划
学校下达2026年各学院招生计划,招生学院结合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学位点合格评估及专项核验等要求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四、复试组织
(一)复试分数线
1.各招生学院参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下称国家分数线),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称少骨生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国家分数线。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下称退役生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成绩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总分的92%。
4.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退役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复试。
(二)复试要求
1.应采取差额复试,生源充足的学科或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招生学院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保密教育,签订诚信承诺书,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生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3.招生学院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核,对考生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三)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各招生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确定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专业应保持同一复试方式,若必须采用混合复试方式,应确保不同复试方式在考试流程、导师团队构成、选拔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性和公平性。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一律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需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复试组织工作需规范有序,防止拥堵。面试时考生应在候考教室有序候考,切忌在走廊等过道处聚集等候。
(四)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应包含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专业知识考核、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含一贯学业表现)等。
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各部分权重及相关要求,并在复试工作细则中予以公布。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的复试内容、形式、应统一,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复试时长依各学科专业而定,其中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对招生简章中所列复试科目的考核,各学院可采取灵活方式,若采用笔试,时长不少于60分钟,第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一律采用闭卷笔试(专业技能考核除外)。
2.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少骨生和退役生复试
少骨生和退役生复试工作由相关学院完成,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完成。复试录取办法及复试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六)复试时间
第一批复试时间:2026年3月18日-2026年4月19日,其中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于2026年3月30日前完成。
第二批复试时间:如第一批复试期间有未完成的计划,将进行第二批复试。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4月26日。
复试具体安排见招生学院实施细则。
(七)复试费
复试费100元/人,缴费操作办法见附件3。未缴费者不予复试,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八)复试资格审核
请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按照招生学院指定方式和时间提交,用于复试资格审核。
1.初试准考证(如遗失,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
2.身份证;
3.毕业证原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
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应届毕业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PDF原件,可在线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加盖公章的大学阶段成绩单(最后学历为本科或专科);
6.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及其证明材料(如科研成果或社会实践情况、获奖情况,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7.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
8.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定向就业合同(合同模板见附件4),需签字盖章;
9.若为退役生,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免初试退役人员还需提交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证明材料。此项材料直接提交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可发送至邮箱yzb@ctgu.edu.cn,也可将纸质版送交信息技术中心楼J-1523。
10.已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和《知情承诺书》。
五、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加分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且研究生考试报名时填报了相关信息的考生,请于2026年3月18日下午5点前向研究生院提供服务协议书、考核合格证明、身份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条件的有意考生请于2026年3月18日下午5点前向研究生院提供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单位职工身份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单位公积金缴费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压缩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邮箱yzb@ctgu.edu.cn。除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外,其他材料原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一周内寄达研招办。也可将相关证明材料直接送交我校研招办审核(信息技术中心楼J-1523)。
六、调剂
(一)调剂条件
1.调剂考生必须满足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且初试成绩达到调入我校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在我校已审定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接受调剂专业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二)调剂程序
复试录取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不一致、全日制调剂到非全日制等考生,都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1.招生学院需在调剂系统和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调剂工作办法,发布调剂名额。
2.考生查看调剂信息,填报调剂志愿。
3.招生学院查看调剂考生信息,根据以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向审核合格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复试。
4.招生学院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系统录取专业需与公示专业一致。
所有调剂必须在调剂系统完成,未通过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无效。
(三)其他
1.我校第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全日制专业不接受调剂,非全日制专业不接受调剂。
2.招生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
3.填报我校调剂志愿36小时后会自动解锁,如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填报其他志愿。如需提前解锁志愿,请考生提交解锁申请(需手写签名)纸质文档或照片给学院。
4.不接收少骨生计划考生调剂。
5.不接收退役生计划考生调剂。
七、录取工作
(一)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50%;对于调剂考生的总成绩构成,招生学院可在此基础上优化调整。
(二)普通计划考生录取办法
1.申请免初试的考生,复试合格者优先拟录取。
2.其他考生拟录取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优先拟录取;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充足的专业,优先拟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拟录取调剂考生。
总成绩相同时,如何确定拟录取顺序,学院应在实施细则里明确。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成绩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下同);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非全日制考生未与学校、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完成体检。在三峡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的,将体检缴费凭证提交给学院,不用提交体检报告;在校外医院体检的,应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提交给招生学院。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发放标准,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
(六)入学核查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信息公开
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一)研究生院公布信息
1.公布三峡大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含举报申诉渠道。
2.公示享受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申请免初试退役生名单。
3.公示拟录取名单(含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7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将另行公示7日,并说明情况。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不得录取。
4.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
(二)招生学院公布信息
1.复试前,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包括各专业招生计划(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习方式、招生计划等)、复试分数线及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工作办法、录取办法、咨询电话、举报申诉渠道等。
2.复试结束后,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3日。
(三)考生咨询和申诉
招生学院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三日内可接受考生相关申诉。考生向学院复试督查小组递交书面申请,督查小组全面受理,并将处置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处置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报学校复核。
(四)学校举报申诉方式
纪 委:电话0717-6393832,邮箱jwjcc@ctgu.edu.cn
研究生院:电话0717-6393256
三峡大学
2026年3月13日
附件【附件2:2026年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复试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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