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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及北京联合大学报考点实际情况,我校报考点现制定以下报考须知。请考生仔细阅读《2015年北京市网报公告》以及《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可登录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查询),符合其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我校报考须知规定的要求后,方可选择我校为报考点。
凡报考北京联合大学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除必须阅读上述信息外,还必须认真阅读《北京联合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联合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信息(详见http://graduate.buu.edu.cn)。
重要提醒:
(1)由于我校考场数量有限,对于往届生,北京联合大学报考点仅接受户口在北京或者工作单位在北京(且人事档案也在其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北京联合大学报考点仅接受其本科就读学校在北京的应届生。
往届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有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2)凡报考北京联合大学且在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联合大学为报考点(即无需满足上述第(1)项要求)。
(3)北京联合大学报考点不接收有3小时以上连续作图考试科目的考生选择。
(4)由于教室空间有限,考试答题若需要超过A3图纸大小的考生,请不要选择北京联合大学作为报考点。
(5)北京联合大学报考点不接收现场交费,选择我校为报考点的考生,必须于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期间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未按要求网上支付报名费,北京联合大学报考点将不予确认,后果及损失由考生自负。
(6)考生应在10月10日网上报名前,先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籍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的信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指定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鉴于认证反馈时间将近一个月,请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做好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否则北京联合大学报考点将不予进行现场确认。
(7)有学籍的在校研究生重新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8)考生填写的网报信息我校将在政审及调档中进一步核查,凡是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网报信息与考生人事档案信息无法核实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北京联合大学报考点只接收以下各类且满足上述“重要提醒”各项要求的考生选择本考点
1、报考北京联合大学,且在北京联合大学考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
2、北京地区应届生,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在北京联合大学考点参加“全国统考”或“推荐免试”或“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
3、报考以下京内9家招生单位,且符合在北京联合大学考点的报考要求,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
80202国家行政学院、80401北京国家会计学院、84502中国中医科学院、90001国防大学、90020陆军航空兵学院、90024后勤学院、90044空军指挥学院、90101军事科学院、90115解放军医学院。
二、北京联合大学报考点报考程序
凡符合北京联合大学报考点报考要求的考生,请于2014年10月10日报名以前,仔细阅读教育部、北京市、北京联合大学报考点以及各招生单位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并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报名:
1、登录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部网站(网址http://graduate.buu.edu.cn),仔细阅读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期间每天9:00-22:00,登录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按报名网站提示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认真核对无误后确认报考信息,并进行网上支付(本考点不接收现场交费),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
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致使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对所填写的信息需保证其准确性(如果被录取,部分信息将用于以后的学籍管理),因个人填写错误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结束后,将对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数据信息进行筛查,届时将不符合选择我校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屏蔽,将不能进行现场确认,后果及损失由考生自负。
3、凡是选择北京联合大学报考点且符合我校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务必于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往届生必须携带学历证书,应届生则需携带学生证)以及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到北京联合大学就业中心大厅现场,进行信息核对、现场照相、确认信息等工作。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4、考生经现场确认后,可于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29日期间,凭网报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下载打印《准考证》(无需盖研招办公章),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三、其他事项
1、请考生随时登录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部网站(网址http://graduate.buu.edu.cn),查询相关信息。
2、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逾期不补,后果由考生自负。
3、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联系咨询电话:010-6490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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