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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理论专业介绍
1.专业概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建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第一个法学理论(国家与法权理论)学科点。本专业在科研方面,连续承担了多项国家“七五”、“八五”、“九五”、“十五”重点课题,完成了国家教育部、司法部、中宣部多项研究项目。1979年本专业被评为硕士点,1986年被评为博士点,2002年被批准为北京市重点学科。2007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多年来本专业培养了一批高水平的教授、博士生导师,他们中许多已经成为我国法理学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本专业下设法律与全球化研究中心和“中国法理学”网站(http://www.jus.cn)。
目前本专业共有在岗教授7人,返聘教授3人,副教授5人,讲师3人;博士生导师8人,硕士生导师13人;在岗16名教员中已经取得博士学位的教员13人。
本专业博士生导师为:朱景文、张志铭、朱力宇、范愉、史彤彪、冯玉军、马小红、孙国华、吕世伦。
2.主要研究方向
本专业共设5个研究方向:
(1)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2)法制改革研究
(3)比较法-法社会学
(4)立法学
(5)西方法理学
(6)比较法与外国法
3.研究内容
(1)马克思主义法理学: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研究方向是本学科点的基础。本学科点长期以来以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为特色,近年来把“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与当代”确定为这个研究方向的总题目,具体包括当代中国、当代世界和当代思潮研究。
第一,当代中国,即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建设所提出的法理学问题;
第二,当代世界,即研究全球化、国际人权、知识经济等一系列当代世界所提出的法理学问题;
第三,当代思潮,即研究当代各种思潮对马克思主义的挑战,包括现代西方法学、后现代法学、社会民主主义法学所提出的问题。
(2)法制改革研究:本研究方向注重对中国法制改革的现实问题研究,注重法律与发展的实证研究。主要包括对中国当前司法改革的对策研究和对中国法制发展的整体研究。本研究方向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是对中国法律改革的深度分析,中国立法、司法等各方面的改革正在进行中,许多问题正在摸索,本方向的主要带头人与我国法律改革的实务部门有较长期的接触,许多经验和教训有待于进一步观察、比较和分析,寻找一条中国法律与发展的道路。
(3)比较法-法社会学。本研究方向包括比较法学和法社会学的一般理论和实证研究。近年来在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的比较法社会学研究方面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不仅关注理论,关注法理学和部门法学的结合,更加注重基层解决纠纷的实践。本研究方向的主要问题是在充分了解西方理论,发展中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中国经验,特别是要学会进行跨学科领域的研究。本方向的学科带头人近年来已经尝试解决这一问题并取得了不错的成果。
(4)立法学。本研究方向主要包括立法的基本理论研究,立法的比较研究,中国立法的实践研究。近年来本研究方向既关注中央一级的立法情况,又积极投入地方立法的研究中。对国内法人权立法与实践的研究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向。
(5)西方理哲学。本方向研究现代西方各主要法学流派的特征和发展,特别重视现代西方法哲学最新的理论动向,注重现实理论的历史源流,重视制度与思想的联系,重视中西方法律理论的比较研究。本研究方向既关注通史和一般理论方面的研究,近年来在学派研究如自由主义法学、后现代法学、女权主义法学、批判法学方面也取得了重要成果。
(6)比较法与外国法。本方向使用国际通用语言由中外教师开展“双语、双法”教学,对当代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运用的状态进行比较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国际交往中涉及到的民商事法律、国际人权法律、国际秩序法律等,培养能够在国际舞台中使用外语维护中国国家法律利益的高端复合型法律人才。本研究方向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中国法律基础知识,极高的英文表达能力。
4.专业培养目标
法学理论专业培养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为指导,具有广阔的哲学、社会科学和法学理论基础,特别是法理学专业功底(包括法哲学、法社会学、法实证论、比较法学等),符合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需要的、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的专门人才。
5.本专业师资力量
人大法理学一直以坚持马克思主义和扎实的基本理论著称。现代西方法哲学、法社会学、比较法学也是全国最早开设课程的学校之一。在这些领域都有国内数一数二的学术带头人。近年来在法律与全球化研究和后现代法学研究中也取得了全国公认领先的成就。老一代的著名法学家孙国华教授是全国法理学界公认的权威,现在仍担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的第一顾问,吕世伦与谷春德教授是我国老一代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权威,培养了该领域大批中青年教学和科研的骨干。朱景文教授现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和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有多年在美国、欧洲和日本研究和学习的经历,已经成为该学科的主要学术带头人。张志铭教授曾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理室主任,是我国中青年一代法理学的学术带头人,在法律解释和司法改革研究方面多有成果。朱力宇教授在法国作访问学者两年,在欧洲人权法研究和立法研究方面有突出的成果。范愉教授是日本名古屋大学法学博士,在法社会学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方面处于国内的领先地位。马小红教授是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方面很有建树。史彤彪教授任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在西方法律思想史和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方面颇有研究。冯玉军教授是本学科年轻一代的佼佼者,在法律经济学、法与宗教等研究领域取得突出的成就。
6.对外学术交流
本专业与国际法理学界有着广泛的联系,6名中青年学者在国外有1年以上的学习和研究经历,2人获得国外法学博士,1人国外博士后,2人获得国外法学硕士学位,承担了美国富布赖特项目、中欧高等教育合作项目、中美法学教育交流项目、亚洲开发银行项目、福特基金会项目等多项国际合作研究。
本专业举办过多次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国际会议,比如“法律和全球化——实践背后的理论国际学术研讨会”(2002.10),“后现代法学和中国法制现代化国际学术会议”(2003.10),“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当代研讨会”(2004.5),“中国法制发展报告国际学术研讨会”(2005.12),“法律和发展的中国经验国际学术研讨会”(2008.5)。“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学术研讨会”(2010.4)。本学科2004年开创“法理学论坛”,曾多次聘请国际、国内著名的法理学家到论坛讲座。
本专业教师为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密尼苏达大学和比利时欧洲法学理论研究院用英文讲授中国法课程。本专业的教师多次参加国际学术研讨会,包括国际社会哲学和法律哲学年会,亚洲法哲学年会,中国-欧盟人权对话会议,欧洲中国法研讨会,并在大会上作主题演讲;曾在美国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纽约大学、巴黎一大,日本东京大学、名古屋大学、立命馆大学等著名高校演讲。曾聘请国外著名学者到人民大学讲授法理学和比较法课程。
7.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
本科生课程:
(1)法理学
(2)西方法律思想史
(3)中国法律思想史
硕士研究生课程
(1)法理学专题
(2)马克思主义法学经典著作选读
(3)现代西方法哲学
(4)西方法学经典著作选读
(5)比较法总论
(6)法社会学
(7)法经济学
(8)立法学
(9)司法制度概论
(10)法理学方法论
(11)比较法与外国法总论
(12)比较法与外国法分论
博士研究生课程
(1)法理学专题讲座
(2)法理学经典著作讲座
(3)法学方法论
8.毕业生去向
本专业毕业生有广博的基础理论知识,因此具有广阔的就业面,包括法学教学和研究机构,人大、政府等部门,公检法司等国家司法机关,新闻、出版和宣传部门,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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