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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凡是符合第二十二条加分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五类考生),并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分加分。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于2025年3月17日下午17:00前填写《延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交至延安大学新校区行政楼402室(人在延安以外的申请考生,可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dyjsc@163.com,并电话告知工作人员,0911-2650333),逾期不再受理加分申请。
我校受理后将根据教育部提供的《符合加分政策名单》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审定。审核通过后,我校将在学校研究生教育网进行公示,请相关考生及时关注本网站信息公告并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下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政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除上述加分项目外,各地各招生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加分范围、另设标准。
特此通知
附件:《延安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
延安大学研招办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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