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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考前准备,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考点考场安排
考点地址:北京电影学院海淀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考场安排:详见附件北京电影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场安排表
二、考生入校注意事项
1.考生入校时间:2024年12月21日、22日上午7:00之后校外考生方可入校(因校园管理需要,考生不可在考前进入校园查看考场情况,考试期间我校只允许考生一人入校,家长不得陪同,学校不提供停车位,考点周边无公共停车场)。
2.为避免拥堵,保证安全,请考生务必按指定路线和引导人员的要求入校,自觉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排队时提前准备好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可于12月11日至22日登录研招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3.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设立智能安检门及智能人脸识别环节。考生需凭身份证完成人脸识别验证,D楼(标放)存物区安检,A、C考场楼安检后,方可进入考场。
人脸识别仪放置于D楼1号门入口处,安检门分别位于D楼2号门、3号门出口,A楼、C楼入口处。所有考生均应自觉接受人脸识别验证及安检,本校考点只允许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直尺等文具入场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不得携带计算器。
严禁考生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无线耳机等物品入场考试。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不携带电子通讯工具,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特别提示:我校自命题无小信封,考生无需携带美工刀。绘画类考生请勿携带画架进入考场,画具要求详见附件。
4.考生安检须知:
请考生到指定存物处进行背包和手机等贵重物品寄存。将除身份证、准考证、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之外的背包和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无线耳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等考试违规物品以及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书包等非考试用品进行寄存,背包存放在存物箱,手机等贵重物品寄存至“智能手机柜”,建议考生尽量只携带透明文件袋进入考场。
特别提示:
(1)建议考生在背包上提前准备行李牌等明确身份信息的标识,避免拿错。请考生牢记物品存放位置(储物箱、柜子编号)。
(2)“智能手机柜”为自助人脸识别柜,请考生听从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寄存,以防误操作影响存放。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需将存放物品取出,取件时务必听从引导人员的指引有序取件,避免拥挤。
(3)考生禁止在“智能手机柜”存放有异味、易燃、易爆、违法、有毒物品;禁止在“大件物品储物箱”放置手机、现金、金银珠宝、奢侈品等贵重物品。存物处设有视频监控,存放物品如有违规、遗失或损坏,后果由考生自负。
相关物品存放完毕后,所有考生请自觉按照校内路线示意图进入考场所在教学楼,进行二次安检后步行走楼梯至考场。
请考生合理规划,提前进入考点并预留足够安检时间,以免由于安检及其他因素影响考试。
三、考生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生提前交卷出场时间为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试结束前5分钟不准交卷出场。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一经发现视为考试作弊,并将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郑重提醒:考生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一经发现视同考试作弊。
3.考生应在试卷、答题卡、自命题答卷、草稿纸等材料上按要求填涂清楚相关信息,注意所填考生编号要与桌签、准考证上面的考生编号一致。
4.考生考试一律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考试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部分研究方向有绘画工具要求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画具(具体绘画工具要求见附件)。
5.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试结束时,待监考老师核验完试卷、答题卡后,方可离开考场,所有考试相关材料不得带出考场。
郑重提醒: 考生不允许在准考证上抄写相关试题带出考场,一经发现视为考试作弊。
四、后勤保障注意事项
12月底正值天气寒冷之际,提醒所有考生注意保暖,我校考点给校外考生提供相应备考休息区域,具体位置见附件示意图。备考休息区请勿用餐、大声喧哗,请考生保持休息区卫生。
我校用餐区为学生食堂三层及电影故事餐吧,校内另开设校园超市、面包房,校外考生均可扫码支付进行用餐。
五、诚信应考
请考生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如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或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别提示
《刑法修正案(九)》(节选)
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场示意图 ⬇⬇⬇
附件【北京电影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场安排表.pdf】已下载420次
附件【2025年全国统考初试美术、动画、数字媒体学院考试绘画工具要求.pdf】已下载328次
附件【北京电影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智能手机柜安排表.pdf】已下载219次
见https://www.bfa.edu.cn/yanjiusheng/info/1031/43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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