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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录学科及类型
我院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建筑学工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点。按教育部规定培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忠诚企业、积极贡献自己智慧和能力的职业素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三、推荐免试生人选基本条件
经教育部批准,从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按当年研究生招录推荐免试生有关要求,招收建筑学专业的推荐免试生。可考虑景观环境、规划专业方向成绩优异的考生。
四、提交资料要求
1.个人简历、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专业竞赛及获奖情况、奖学金情况、发表论文情况(扫描件)。
2.《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报考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个人作品集(PDF格式,10张,总大小不超过20M,包括课程作业、业务实践设计、写生素描绘画等)。
以上资料发送至2015136@cadg.cn;邮件标题为:“姓名+****年度研招推免生”。
五、时间要求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自发布《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招录推荐免试生章程》开始接收资料,推免生招满为止。
六、复试办法
1.由导师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成复试小组,负责考生资料初审、拟定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内容包括
(1)建筑设计快题(6小时)
(2)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
3.复试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录取。
七、信息公布
1.方式
(1)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官网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内容、时间
(1)公示复试名单
(2)公示复试结果
(3)公示拟录取名单(10个工作日以上)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328062
联系人:张老师
E-mail: 2015136@cadg.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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