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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妥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宁夏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以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音乐舞蹈类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音乐舞蹈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组织
(一)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宁夏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负责对复试各环节的领导与监督。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音乐楼207办公室。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院长,副组长为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成员为研究生导师组成员。
(三)学科教学(音乐)和艺术硕士(音乐)专业的复试录取工作,在音乐舞蹈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对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强化保密、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硕士学位点负责人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由组长、导师、教授、副教授(博士)等五人组成,成员的学科专业方向组成应覆盖复试全部内容。
(四)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复试及录取工作。复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复试全过程可追溯,所有复试音视频资料保留一年。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协调招生组织安排,学院具体负责招生事宜。
二、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符合进入复试的考生和调剂考生的复试方式与流程相同,并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次复试的原则安排复试工作。
(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
1. 3月26日
(1)考生资格审查
时间:上午8:30-11:30
地点:音乐楼207办公室
(2)同等学力考生专业加试
时间:下午14:30-18:30
地点:音乐楼102
2. 3月27日
专业面试、英语能力测试
时间:15:00-18:00
地点:音乐楼101(乐府讲堂)
音乐类技能专业面试准备室/候考室:音乐楼308教室
舞蹈类技能专业面试准备室/候考室:音乐楼206教室
英语能力测试准备室/候考室:音乐楼309教室
三、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采用现场审查,严把复试入口关。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复核。考生资格审查当天需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一)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初试准考证复印件。
(二)考生本人签名的《宁夏师范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
(三)考生本人签名的《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状况考核表》。
(四)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本科生: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复印件、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教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复印件。
2.往届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同等学力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除按照(一)至(五)项考生类别提供相关材料要求外,还须提交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和《宁夏师范学院招收享受少数民族国家照顾政策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四、复试方式
(一)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音乐舞蹈类专业的特殊性,经音乐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确定实行差额复试,第一志愿差额比例设定为300%,按照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
(三)调剂考生与第一志愿考生要求相同实行差额复试,调剂考生差额比例设定为300%,按照调剂报名考生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试、英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一)专业面试
特别说明:面试中所使用的乐器,除钢琴以外其他所有乐器均为考生自备;面试中所有声乐演唱环节的钢琴伴奏,均需考生按学院要求自行准备;面试中的所有考试项目内容,除钢琴协作项目中的即兴歌曲弹唱可以看谱考试以外,其他项目内容均需背谱进行;面试中的所有考试内容,考生均须按规定程度要求,在我国高等学校音乐舞蹈类专业通用教学曲库中自行准备相应的作品。
1. 学科教学(音乐)专业面试采取线下现场面试形式,分音乐专业技能主科与副科展示共二个环节进行综合考察。
(1)音乐专业技能主科展示。考生需在声乐演唱(包括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钢琴演奏(包括钢琴独奏、钢琴协作)、器乐演奏(包括中、外乐器)、舞蹈表演(包括中国民族民间舞蹈、中国古典舞等)共四项内容中,选择一项作为专业主科进行现场展示,专业技能主科应最少选择2首作品。所选作品语言、风格、类型不限,均需能够代表个人最高表演水平。
(2)音乐专业技能副科展示。考生需在声乐演唱(包括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钢琴演奏(包括钢琴独奏、钢琴协作)、器乐演奏(包括中、外乐器)、舞蹈表演(包括中国民族民间舞蹈、中国古典舞等)共四项内容中,选择除主科之外的两项或一项作为专业技能副科进行现场展示,若选择两项作为技能副科,其中每一项应最少演奏1首作品,若选择一项作为技能副科,该项应最少选择2首作品。所选作品语言、风格、类型不限,均需能够代表个人最高表演水平。
面试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面试作品最少为4首,最多不超过5首,总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考生应合理安排音乐技能主科与副科展示环节的时间。
2. 艺术硕士(音乐)专业面试采取线下现场面试形式,音乐表演类方向采用音乐专业技能现场展示进行综合考察。
(1)声乐演唱方向
1美声唱法:自选外国咏叹调或艺术歌曲(原文演唱)、中国歌剧咏叹调或艺术歌曲、中国创作歌曲等不同风格类型且能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4首作品现场演唱。
2民族唱法:自选中国(传统的、改编的、创作的)民族声乐作品、中国艺术歌曲、中国民族歌剧唱段、中国戏曲曲艺等不同风格类型且能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4首作品现场演唱。
(2)钢琴演奏方向
1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
2复调作品一首(巴赫平均律及以上程度)
3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奏鸣曲等)
4中外乐曲一首(大中型)
(3)钢琴协作方向
1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299及以上程度)
2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或程度相当的中国作品一首
3中外器乐伴奏(正谱)一首
4中外声乐伴奏(正谱)一首
(4)手风琴演奏方向
1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
2复调作品一首(选自斯卡拉蒂、巴赫等作曲家)
3中国乐曲一首(大中型)
4外国乐曲一首(大中型)
(5)萨克斯演奏方向
1音阶(包括:音阶、分解和弦、半音阶),范围:三升三降到五升五降的音阶(自然大调、和声小调、旋律小调)、三度(自然大调、和声小调),分解和弦(自然大调、和声小调),半音阶,速度最低120。
2菲林48首练习曲一首
3中外萨克斯作品一首(要求1940年之前大中型作品)
4中外萨克斯作品一首(要求1940年之后大中型作品)
(6)单簧管演奏方向
1音阶(包括:音阶、分解和弦、半音阶),范围:音阶(自然大调、和声小调、旋律小调)、三度(自然大调、和声小调),分解和弦(自然大调、和声小调),半音阶,速度最低120。
2练习曲一首(选自罗塞等作曲家)
3古典浪漫时期作品一首(大中型)
4中国作品一首(大中型)
(7)合唱指挥方向
1指挥中国合唱作品一首(大中型)
2指挥外国合唱作品一首(大中型)
3演唱中外声乐作品一首
4视唱练耳(两升两降及以内范围,首调、固定调均可)
注:指挥作品为自选曲目,考生自行准备好音频文件,现场播放录音进行指挥。
(8)音乐教育方向
专业面试分音乐专业技能主科与副科展示共二个环节进行综合考察。
1音乐专业技能主科展示。考生需在声乐演唱(包括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钢琴演奏(包括钢琴独奏、钢琴协作)、器乐演奏(包括中、外乐器)、舞蹈表演(包括中国民族民间舞蹈、中国古典舞等)共四项内容中选择一项作为专业主科进行现场展示,专业技能主科应最少选择3首作品。所选作品语言、风格、类型不限,均需能够代表个人最高表演水平。
2音乐专业技能副科展示。考生需在声乐演唱(包括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钢琴演奏(包括钢琴独奏、钢琴协作)、器乐演奏(包括中、外乐器)、舞蹈表演(包括中国民族民间舞蹈、中国古典舞等)共四项内容中选择除主科之外的一项作为专业技能副科进行现场展示,技能副科最少选择1首作品。所选作品语言、风格、类型不限,均需能够代表个人最高表演水平。
面试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音乐表演类的考生应合理安排每项考试内容的时间,音乐教育的考生应合理安排音乐技能主科与副科展示的时间。
面试突出考查考生的专业技术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潜质等综合素养。
(二)英语能力测试
英语能力测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由学院命制试题,制定评分标准,并选派2名考官进行测试。英语能力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三)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获取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与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相符。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科目要求如下:
1.同等学力报考学科教学(音乐)的考生加试科目为《和声学基础》和《音乐作品分析》两门课程。
参考书目:
《和声简明教程》(修订版),朱爱国,长江文艺出版社,2008版;
《音乐分析基础》(第2版),谢嘉幸、张烁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2.同等学力报考艺术硕士(音乐)的考生加试科目为《和声学基础》和《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两门课程。
参考书目:
《和声简明教程》(修订版),朱爱国,长江文艺出版社,2008年版;
《中国传统音乐概论》,王耀华等主编,人民音乐出版社,2020年版。
3.试题保管。试题(含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命制妥善保管。
(四)成绩核算与报送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采用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1.复试成绩核算方法。复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15%。专业面试占复试成绩的8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2.录取成绩核算方法。具体核算公式为: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3.成绩公布及上报。学院复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复试成绩,并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后填写《宁夏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会议审定后,由学院通过研招网发布待录取通知。
六、复试要求
(一)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事宜,通过各种平台为考生答疑解惑,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
(二)综合考查。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充分发挥复试作用,既注重学业知识的考查,也要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使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严防作弊。严禁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进考场,严防作弊行为。对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规严肃处理。
(四)应急处置。研判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认真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七、调剂
我院接收调剂专业目录及政策详见《宁夏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宁夏师范学院音乐舞蹈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八、录取
(一)录取的基本要求为初试成绩达到2024年全国初试成绩所属报考类别的基本要求,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审查合格,学业成绩良好,潜在能力素质表现突出,复试成绩优良,身体健康。
(二)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三)若拟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拟录取通知而空出的招生指标,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成绩排名递补已复试合格的考生。学院招生计划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进行指标微调。
(四)所有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复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低于60分的;
3.加试的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
4.同等学力考生有1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
5.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
6.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的;
8.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
九、监督和复议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考生对复试过程和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十、联系方式
音乐舞蹈学院联系信息:
网址:https://ywxy.nxnu.edu.cn
联系老师:宋老师
咨询电话:0954-2024818
电子邮箱:164052183@qq.com
联系地址:宁夏师范学院古雁校区音乐楼二楼207办公室
研究生院联系信息:
网址:https://yjsc.nxnu.edu.cn
咨询电话:0954-2023221
联系地址:宁夏师范学院古雁校区逸夫楼三楼研究生院
宁夏师范学院音乐舞蹈学院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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