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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制订2024年西安财经大学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平稳。
二、组织领导
统计学院成立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为:
组 长:张维群
副组长:张岗、刘洋、王兰
巡视组:张岗、王兰
成 员:韦艳、陈树广、刘润芳、郝原、马金萍、杨露、曹锐
秘 书:朱文伟
职 责: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学院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拟于4月1日前完成。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下午2:30—4:30;面试时间(2024年3月31日)上午8:30—下午5:00。
(二)复试方式、平台及费用
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在我校长安校区有序开展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具体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考生。
复试不收取考生费用,食宿需自理。其他复试费用由学院承担。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40%,对上线生源不足140%的专业按实际上线考生名单组织复试(见附件)。
(四)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学院对拟准予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籍学历校验。
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请发送到电子邮箱:tjxyxkb@mail.xaufe.edu.cn,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20点,邮件主题请标注为“姓名-手机号-报考专业-资格审核材料”,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所有考生提供);
2.有效居民身份证(所有考生提供);
3.准考证(所有考生提供);
4.《西安财经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所有考生提供);
5.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所有考生提供);
6.《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考生提交);
7.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8.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往届生提供);
9.《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
10.《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非全日制考生和定向就业考生提供);
11.个人竞赛、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参与课题、发表论文、获奖等补充材料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未在学院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审核材料或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以上材料在面试前均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同时递交复印件(其中1、4、10须为原件)一份,学院留存备查。
(五)复试内容及分值
1.笔试。
专业知识和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科目以我校2024年招生简章中公布的《西安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专业科目及参考书目表》为准(见附件2)。
2.综合面试。
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一般情况下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40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4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以及对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同时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从发音正确性、语言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等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外语水平。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我院在复试时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招生人员、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思想政治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我院还将采取“函调”的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及排序
1.总成绩=初试折合成绩+复试折合成绩。
2.初试折合成绩=初试成绩÷5×60%(管理类联考初试折合成绩=初试成绩÷3×60%)。
3.复试折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40%
4.复试成绩60分以下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专业、学习方式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分别按初试总分、初试统考外国语分数、初试业务课一分数高低进行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序。
(七)复试相关要求
1.学院组织安排复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学院要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工作的重要环节,强化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求。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四、录取工作
(一)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需经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先后组织的录检,录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名单为准,并由研究生院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一般于6月下旬发放。
(四)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不予录取。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凡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规严肃处理。
五、信息公开、监督及复议
(一)学校和各学院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二)学院负责本院复试录取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复试结果的发布。研究生院负责学校复试分数线、学校复试录取方案、拟录取名单等信息的发布。
(三)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疑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提交书面材料进行申诉。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六、其他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学院网站发布复试录取相关公告。
七、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29-81556280
资格审核材料投递邮箱:tjxyxkb@mail.xaufe.edu.cn
学院监督与申诉电话:029-81556272
学院监督与申诉邮箱:tjxy@mail.xaufe.edu.cn
西安财经大学统计学院网站:http://tongji.xaufe.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
邮编:710100
八、本方案由统计学院负责解释,如有与上级文件不一致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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