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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精神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复试分数线
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在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的基础上精准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三、资格审查
(一)复试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能参加复试,参加复试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二)复试考生需按学院要求提供下列材料及学院要求补充的材料(详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1.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及同版电子照片);
(3)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4)应届毕业生: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期间成绩单;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所修学分证明;
往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大学期间成绩单;
(5)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收原件,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若无工作单位可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填写并加盖印章)。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简称“双少生”)还须提供:
(1)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供:父母户口簿(要求户口簿首页,父、母户口页)、本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本人页)、父母身份证、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
(2)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供:父母户口簿、本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本人页)、父母身份证、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现工作单位证明材料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定向考生,须提供定向协议书。
4.享受政策加分考生须提供《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涉及的相应材料。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四、复试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于2024年3月底进行(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
2.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完成后,根据缺额情况开展调剂考生复试。
3.复试比例
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分数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由各学院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里予以明确。
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分数线第一志愿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20%的专业,应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二)复试信息公开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三)复试的主要内容
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考核范围、要求、流程和方式详见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复试成绩满分300分。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1)学术学位
1)专业课笔试,考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综合面试满分200分,其中专业素质15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
(2)专业学位
1)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形式和分值由学院确定。
2)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分值由学院确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
2.同等学力(不包含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及美术专业跨专业考生须加试本专业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程考试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
3.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调剂
严格按照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一)各学院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在学院网站精准发布缺额情况及调剂办法。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原则上相同或相近。
(三)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四)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五)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七)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八)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并按照相关提示填写调剂志愿。
六、录取
(一)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折算成百分制,初试成绩占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又相同则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则在该专业同类别顺延录取。
(三)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4.音乐(135200)、美术与书法(135600)、设计(135700 )、体育教学(045201)、运动训练(045202)、社会体育指导(045204)专业的技能测试(或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5.加试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五)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10个工作日。
七、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机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校研究生复试费为每生100元(不含体检费),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缴费,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符合复试条件或自愿放弃复试的,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流程见附件。
八、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考生对学院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投诉材料须包括学院对申诉的答复。受理申诉和投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一周内,不采纳任何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申诉、投诉材料。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九、监督
贵州民族大学纪委、省监委驻贵州民族大学监察专员办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程监督。
十、其他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复试前须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
2.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本办法由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等文件和上级部门相关政策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大学城贵州民族大学北校区研究生院楼
邮编:550025
邮箱:gzmu_yz@163.com
网址:http://yjsy.gzmu.edu.cn
联系部门: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851-83610705
电话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
贵州民族大学研招办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四日
附件【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doc】已下载3429次
附件【附件2: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docx】已下载634次
附件【附件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doc】已下载345次
附件【附件4: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pdf】已下载2546次
附件【附件5: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doc】已下载216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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