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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部署做好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确保安全平稳、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要求
(一)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科学组织复试各项工作,强化考试组织管理,严格试卷安全保密,加强考场安全检查,做实做细考生服务,切实保障复试工作安全平稳。
(二)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严格复试组织管理,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合理制定评分标准,确保复试每个环节有章可循、程序规范、结果公开。
(三)确保科学选拔、客观评价。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各学科应根据学科特色科学合理设计复试内容,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创新能力和潜力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组织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审定学校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统筹组织开展学校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对研究生招生工作事项进行决策部署。
(二)各学部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部长担任,监督小组组长由书记担任。学部负责组织、指导各学院做好招生复试各项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
(三)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学院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细则。复试工作细则包括复试程序、复试内容、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以及各环节组织实施方案的具体规定。复试工作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后,经学部汇总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做好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办法,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四)笔试部分
学院在学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监督下进行本学科的命题工作。试题按自命题保密级别管理,命题小组成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避免复试题目泄露,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应以《宁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加试科目汇总表》中列出的书目为主要范围,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统一。
面试部分
学部负责组织考试安排和考场划分,学院根据专业、复试人数和复试内容随机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种类型复试内容的试题数量要充足,一般按参加复试考生人数的1.5倍准备充足的复试试题,须做到一名考生1套题,避免重复使用。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根据选拔需要,面试阶段可综合运用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考核。
(六)各学部要制订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工作小组成员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执行回避制度;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负责组织召开所有复试教师工作会议,进行复试工作培训,使复试教师了解复试办法、明确复试要求和工作责任,系统掌握复试流程,保证质量。负责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工作教育,复试工作人员须对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复试小组名单、考生分组情况、考生成绩、考生个人信息等保密;所有工作人员均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七)保证考生咨询与申诉渠道畅通。各学部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话号码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三、复试方式
(一)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复试组织工作分批进行。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先组织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进行复试,根据复试结果和招生计划,再公布调剂专业与计划缺额。
(三)学校统一组织复试时间和地点,有特殊情况的学部须提前申请进行调整,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复试工作。
四、复试考生
(一)第一批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的上线考生。
(二)第二批次为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申请,经我校审核同意、本人确认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书院参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负责组织对考生报名材料的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严格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一)考生须提供初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往届生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等,以及学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对考生身份审查
复试开始前,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准考证的照片一致,综合比对“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中考生信息,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三)对考生报考条件审查
以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宁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要求为审查条件。
(四)对毕业证书审查
复试阶段各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须进行以下核对工作:
须对非应届考生的毕业证书进行严格审查。对毕业证书有疑问的,应及时向考生毕业学校进行调查,也可要求考生到教育部指定认证机关认证。
应届考生须核对学生证上的入学年月是否正确,是否按期注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予录取。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时须核查其认证证书。
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示学籍学历有疑问考生,必须提供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对同等学力考生审查
成人、自考、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不加试。但在录取当年9月15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是否为大专毕业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报考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要求大专毕业后工作五年或五年以上)。
(六)对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审查
除(一)至(五)项要求外,还须提交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和《宁夏大学接受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七)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考生审查。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须核查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转为普通计划,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八)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收取考生的《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九)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须提交《宁夏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
(十)加分项目
我校根据教育部研招网后台下达的加分库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加分,若考生符合加分政策但并未获得加分的,应尽快联系相关主管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后台的增补数据及时更新加分。各书院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十一)对考生身心健康状况审查
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核时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在确定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具体形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以及身心健康状况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内容、工作要求及成绩计算
按照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我校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外语听说能力(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测试)三部分内容。其中专业综合能力占80%,外语听说能力占20%,综合素质能力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有复试内容均统筹安排在现场复试中进行。
(一)专业课笔试。所有专业均必须进行专业课笔试(音乐、体育、美术学院按学院复试办法进行)。专业课笔试命题、阅卷等工作由各学院组织进行,试题(含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由各学院妥善保管,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封前属国家机密材料。
(二)专业课面试。面试以口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以口试方式为主,具体由各学院确定。口试采用试题提前命制、装袋密封,考生现场抽题回答的形式进行,面试情况须有详细记录。
(三)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考生(非英语专业)的听力与口语能力水平测试由各学院组织安排,并制订相应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每个面试小组须配备2名或2名以上主考教师。主考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面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对于听力、口语成绩偏低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情况,慎重录取。
(四)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专业复试中加试政治理论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45%(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专业笔试40%,政治理论成绩占5%),专业课面试占35%(英语专业面试占55%),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占20%。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课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不少于20分钟,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每个考生不少于10分钟。
(六)复试成绩公示、报送。各学院复试结束后将成绩汇总至学部,学部应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成绩并将成绩录入研招平台;同时将《研究生复试成绩表》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成绩表中复试小组须明确是否录取意见,并说明原因。复试成绩是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等加权后的百分制成绩。
(七)录取总成绩。考生复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其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后为总成绩,由学校依据总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其中,初试成绩权重占60%,复试成绩权重占40%。
录取总成绩(百分制并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0.6+复试成绩*0.4。
(注:初试科目满分若为500分,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初试总分/5,初试科目满分若为300分,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初试总分/3。)
(八)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一律采用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如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九)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十)复试期间还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其他情况审查,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不予录取。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七、复试规范
(一)各学部按照《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务工作规定》安排组织复试笔试工作。
(二)专业课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规范性要求:
(1)准备候考室;
(2)提前命题,妥善保管,试题数量要充足,避免重复使用;
(3)每个面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成员包括本专业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研究生导师,须指定其中1人为组长,另外应安排至少一名记录员;
(4)面试小组成员应按照《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基本规范》坚持原则,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地做好面试工作;
(5)面试小组商议与面试工作相关事宜时,应回避考生;
(6)考生人数较多的院系应充分准备,加强面试小组人员投入,避免教师疲劳工作;
(7)面试期间,面试记录表上的面试成绩不得改动。如出现错误需改正,须由面试组长和所有面试组成员对改动成绩予以确认,并在改动的成绩旁签名,同时经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并签字。面试结束后,面试记录及面试情况表不得更改;
(8)复试过程中或结束后,不得给考生任何暗示和许诺;
(9)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上报至学部,学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公示并录入研招平台,打印成绩单后进行核对,杜绝漏登分、错登分;
(10)复试必须全过程现场录音、录像;
(11)所有复试材料须妥善保管,其中录取考生的材料须保存三年直至该生毕业离校;未录取考生的材料须保存一年。
八、录取
根据各学院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根据《宁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录取方案》确定拟录取考生。
(二)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其他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督查组,成员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委、研究生院工作人员等联合组成,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检查监督。各学部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检委员、教师代表不少于三人的监督小组,对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学校纪委对全校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由分管校领导和研究生院组成巡查组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巡查和指导。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等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部受理投诉和申诉应及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涉及招生政策、原则的,由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涉及复试过程等问题的,由相关学部负责解释。
(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研究生院将监督、抽检、配合各单位的工作,确保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为考生设立投诉电话,研究生院:0951-2061096,邮箱:yzb@nxu.edu.cn。
宁夏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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