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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学院复试基本分数线
四、相关事项
1.招生学院在学校确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复试比例、招生计划和人才培养需要等情况,确定考生差额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复试,全面考查,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等服务项目考生,须在中国研招网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按照教育部当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享受加分政策。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已按要求申请的考生需在招生学院复试名单公布前向招生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各类加分、照顾政策不重复或累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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