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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需在26日成绩公布后提交复核申请材料。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月2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通过指定邮箱提交申请材料,邮箱地址:yjs@qhnu.edu.cn(仅限初试成绩复核)。
3.复核科目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各科目(含统考科目和自命题科目)。
4.复核内容
主要为是否漏评、是否有成绩累计或登记错误等,主观题评分细则等不在成绩复核范围。考生不得查阅答卷。缺考、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核。
5.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扫描件,材料不齐全将不予受理。
6.成绩复核结果反馈
成绩最终复核结果,于3月6日17:00前以公告形式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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