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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3年12月23-25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请认真阅读相关规定并严格遵守:
一、考前准备
12月13日起,研招网将开通下载《准考证》功能。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注意: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试时间
1.2023年12月23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2023年12月25日,建筑类、艺术类专业考试,8:30-14:30(含午餐时间,中间不休息),请考生自备午餐。
三、考场安排
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考点设在校内树人楼、诚意楼、德润楼。所有考生均由楼栋正大门进入,其他大门均封闭。
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考点的考生准考证上已注明考生参加考试的考场号、考场详细地址和座位号。
3.因我校考场涉及东、西两个校区,请考生提前一天前来熟悉本人所在考场的位置。
四、考生入场
考生不得将手机、手表等计时工具、包等随身携带物品带入考楼(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内,考生进入考楼前须到规定位置的“物品存管处”存放手机、手表等计时工具、包等所有随身携带物品。请勿携带贵重物品,若有丢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注意:因“物品存管处”场地和存放容量有限,同时,排队存放物品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请考生在前往考场前,尽量不要带手机、手表等计时工具、包等随身携带物品,以免耽误入场时间和考试时间。
今年我校考点首次启用智能安检门, 考生须排队通过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考楼。
考生进入考场考室时间:上午8:00,下午13:30,严禁考生提前进入考场考室。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室,不得在考场考室外逗留。
五、考场要求
1.考生要认真履行报名时本人签署的《报考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文明应考。
2.12月23日-24日的考试,考生作答工具由全省统一配备,不得自带。在每科考试结束后考生不能将作答工具带出考场(收齐放在桌上),否则以违纪处理。
12月25日建筑类、艺术类专业考试的作图工具自带。
3.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用品。
注意:可使用计算器或其他特殊文具的科目以《准考证》上注明信息为准,未注明的考试科目一律不得使用计算器或其他特殊文具。
考生不得携带书包、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计时设备,智能穿戴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楼和考场。每个考场都配有挂钟,考生一律不允许佩戴手表及其他计时工具进入考场(考场挂钟时间指示仅供考生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布信号为准)。
4.所有考场均配有视频监控摄像头、挂钟、手机信号屏蔽仪和金属探测仪。监控录像将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全程回放审看,回放视频发现违纪、舞弊行为将依规处理。
5.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6.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考生上厕所,请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做好充分准备。
7.为保证答卷的正常评阅,请考生务必在答卷规定的区域内作答,并在指定位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科目代码和科目名称等信息,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8.自命题考试科目要求:考试结束后,考生将本人所有考试材料(试卷、答题纸)全部装入原试卷袋,在开封处贴上密封签并骑缝签名(如果缺少试卷或答题纸,由考生本人负责)。
特别强调:开考信号发出前,不得拆启试题信封和提前作答;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请立即停止书写,全体起立,不得延时作答,不得偷看他人答卷,书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的一律视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如通过视频回放发现有提前作答、延时作答、偷看他人答卷行为者一律以违规作弊论处。
六、考生诚信考试
1.对于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学生,由其所在的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人员,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破坏考试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等部门将坚决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对“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考试”的行为明确了法律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在高考、研究生考试以及司法考试等4大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厉惩治考试作弊犯罪。相关案例见“四人组织考试作弊承诺‘包过’均获刑”。
特别提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考试期间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以及其他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考1至3年处理;涉嫌犯罪的,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为了自己的前途和信誉,不要心存侥幸考试作弊。
七、注意事项
1.因考试时间较长,若考试时天气寒冷,请各位考生注意衣着保暖、考前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保持充足睡眠,坚定信心,从容应考。距离考场较远的考生应尽量提前出发,以防因堵车耽误考试。
2.所有车辆严禁驶入我校考点设置的警戒线范围内,停放在考楼周围以及周围主干道的车辆内一律不得留人。
八、咨询、投诉电话
1.考点咨询电话:0731-85623266
2.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731-85623108
3.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电话:0731-880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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