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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校“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的推荐工作,保证推免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提醒》和2024年下达的“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的要求,现将推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及接收专业和计划
1.推荐接收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母语为汉语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留级学生,母语为非汉语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民考汉应届本科毕业生)。
2.推荐计划:推荐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应届本科毕业生34名,其中推荐到喀什大学16名、新疆大学10名(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8名、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2名)、新疆师范大学6名、伊犁师范大学2名。
3.接收计划:接收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39名,其中接收喀什大学16名、新疆农业大学7名、昌吉学院11名、伊犁师范大学5名。
二、推荐和接收条件
(一)推荐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品德优秀,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良好。本科学习期间各门课程(含选修课)单科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补考课程不超过2门(补考须已通过),毕业时能够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成绩核计以学校教务系统成绩为准。
3.获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4.专业能力较强,志愿从事国家通用语言和维吾尔语言的教学、研究、翻译工作,对国家通用语言和维吾尔语言学习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表达沟通能力,有一定学术研究兴趣和潜力。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测试标准。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7.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接收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品德优秀,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良好。
3.取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4.专业能力较强,志愿从事国家通用语言和维吾尔语言的教学、研究、翻译工作,对国家通用语言和维吾尔语言学习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表达沟通能力,有一定学术研究兴趣和潜力。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测试标准。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7.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和接收
1.在思想政治、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三股势力”及其活动、反对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斗争中或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有重大立功表现;
2.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学校评定的各类奖学金;
3.专业业务实践能力突出,口语表达、口译优秀;
4.在学期间参加英语四、六级考试,获得相应合格证书;
5.在学期间参加科研创新活动或学科(专业)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公开发表科研论文;
6.大学就读期间应征入伍并退出现役。
三、申请材料
申请攻读我校“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我校或疆内其他高校学生,须按要求填报以下申请材料:
1.《喀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喀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核表》;
3.《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4.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5.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6.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7.在校期间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8.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研究成果或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9.加盖所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须含总成绩及班级、年级排名)原件;
10.其他申请材料涉及的有关证明材料(须证明单位盖章)。
我校不受理没有《推免生登记表》的申请者的推荐申请。前述佐证材料的原件在审核后退回申请人。
申请我校“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校内学生,申请材料须在9月20日提交学院。
凡因校对疏漏出现信息错误,导致丧失推免资格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四、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1.9月16日前人文学院向研究生处提交《人文学院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方案》和《人文学院2024年接收免试攻读“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方案》。
2.9月18—20日组织学生准备推免研究生的相关材料。
3.9月20—23日学院根据推荐名额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
4.9月23日学院将推荐学生的申请材料、成绩单、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教务处审核学生综合成绩排名、维稳处审核学生是否有违纪的证明等材料交至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5.9月25日前喀什大学“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对推荐学生的审核并公示。
6.10月10日前学院完成对各高校向我校推荐学生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7.10月19日我校完成推免研究生的接收和录取工作。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推荐和接收
1.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审查不合格的;
2.有违纪行为并受过处分者
3.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未通过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推免程序的;
5.具有其他限制性政策条件,不适合推荐的;
6.经查实有其他违反招生规则情形的。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再保留其推免资格和录取资格
1.未按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复查、体检和专业素质能力测试的;
2.未通过我校组织的复查、体检和专业素质能力测试的;
3.未落实推免接收单位的;
4.自愿放弃录取资格且向我校提交本人手写的情况说明和承诺书的;
5.已被我校接收为推免研究生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
附件1:202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硕士研究生名额
附件2: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
附件3:喀什大学接收“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4:喀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
附件5:喀什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推荐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3年9月17日
附件下载网址 https://yjsc.ksu.edu.cn/info/1274/28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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