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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3 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3年9月24 日至9月27日,每天 9:00-22:00。两阶段的报名信息均为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无需重复填报。
二、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 并按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 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名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发布的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相关文件、报名公告和各 报考点的公告信息及有关要求,了解各报考点的受理报考范围, 按照限定条件选择报考点报名,避免选错报考点,贻误考试。
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佳木斯市招生考试院不接收佳木斯市外的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论户籍是否在我考点受理范围),也不接收户籍和工作单位均不在我报考点受理范围的应往届考生报名参加考试。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3.往届生应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 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应于网上确认阶 段提交本人户口簿图片;不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由工 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盖单位公章)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3 年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盖社保部门公章)。凡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报名确认、考试资格。
4.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 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考生 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 “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如需修改此关键 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 新进行报名并支付报考费。
5.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即每名考生只允 许占用一个考位)。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务必填写本人正在使用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在考试(含初试、复试)和录取结束前,请谨慎更换联系方式。
7.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 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 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首先需通 过生源地省教育厅的报考资格审核、公示以及考生登记表的盖章 核准。之后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到省招生考试院研招处(哈尔滨市黄河路 69号412室)交验登记表,领取报名校验码后进行网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 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1.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 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12.如果有需要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请务必于网报期间与报考点提前取得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提前做好安 排。
13.网上报名时间充裕,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错峰报名,尽量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以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14.考生要诚信报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在依照国家规定应 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 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通过伪造证件、证 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 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 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 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 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网上支付须知
1.所有在我省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22时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
2.考生网上支付时应按照网报页面相应提示进行操作。缴费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网上确认期间不再受理补交报考费。
3.考生缴费前应认真核对所选报考点的受理范围,慎重缴费。凡未按公告及有关要求报名,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擅自填报、误填、错选报考点,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若考生取消已交费的报考信息或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及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的,研招网报名系统将在报名截止并经对账结算后再统一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费用,预计于12 月底完成。
5.退费到账通常需要1至7天,特殊情况有可能延迟15天左右。退费一律返回考生交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请不要急于在交完报名费后立即注销支付账户,否则将给退费造成麻烦。考生发现问题可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6.因考生自身原因(如未网上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已报名并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已支付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五、报考点设置
《黑龙江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中报考点设置要求:考生必须按限定条件选择报考点报名。
佳木斯市招生考试院考点受理范围(考点代码:2331):
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报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西医)”的考生。
(1)法律硕士联考:科目代码为397或398;
(2)管理类联考:科目代码为199;
(3)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科目代码为306或307。
注意:★应届本科毕业生:请选择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报考及网上确认(我省不接收省外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论户口是否在我省以及户籍和工作单位均不在我省的非应届考生报名参加考试)。
提示:佳木斯市招生考试院的办公地址与实际考试地点(考场)不是一个地址。需待网报确认结束后,市招考院将根据考生报名人数选择一所或多所属地中学作为考点。考生具体考试地点以打印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为准。(考生只有在打印准考证时才能知道所在的考点和考场)
六、网上确认
1.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工作要求,佳木斯市招生考试院采取网上信息确认方式。
原则上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每天9:00-16:00。
具体网上确认时间安排如下:网上确认开始时间:2023年10月30日;网上确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5日下午16:00。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5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办理。
*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要在规定时间登陆网上信息确认页面,输入学信网账号、密码,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后等待审核结果,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信息确认的审核结果将通过确认系统进行反馈,考生应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3).网上确认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4).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5).建议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6).特别提醒: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网上确认、考试资格。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的不予网上确认,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登陆信息确认页面,输入学信网账号、密码,通过网 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后等待审核结果。
3.考生网上信息确认的审核结果将通过确认系统进行反馈,考生应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网上确认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提交相 关材料或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提供原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5.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 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6.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后期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特别提醒:建议考生不要选择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七、网上确认需上传的材料
1.本人头像、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是否须上传以网上确认系统提示为准)。
2.佳木斯市所属高校2024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网络教育)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户籍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1)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4.在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省户籍往届生须提供:(1)毕业证书;(2)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盖单位公章);(3)2023 年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盖社保部门公章)。
5.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户籍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提供可以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在本省工作的外省籍自考生须提供:(1)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2)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3)2023 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除上述类别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 《退出现役证》。
7.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 成学历(学籍)核验。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上述对应类 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对考生提供的无法清晰辨识的照片,考生须重新提交或到现场审核。
八、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 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幅面白纸 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 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 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九、诚信考试温馨提醒
1.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 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 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 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 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将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 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 信息确认、考试过程中要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 避免违纪违法。
十、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考前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 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安排信息(考点、考场、座位号等)标注在 考生准考证上,需提早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2.研究生招生考试将全部在装有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进 行,并配备智能安检门、手机屏蔽仪、作弊克、金属探测仪、身 份证识别仪等现代科技设备,严厉打击考试舞弊,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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