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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成立于1997年5月,是深圳大学最早具有高等教育(本、硕、博)完整培养体系的学院,目前拥有应用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等重要领域的学科硕士点,并与中国特区经济研究中心联合共享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其中经济学、金融学和会计学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深圳大学金融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是广东省高等学校名牌专业、广东省一流专业。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深圳大学成为全国首批金融硕士专业学位(MF)授权点。2011年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经济学院成为广东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学院目前现有教职工155人。专任教师117人,教授22人,副教授45人。师资力量雄厚,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极强的敬业精神、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国际化视野。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余项,省部级项目30余项。近三年,教师在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著作16本,师均承担纵、横向课题到账经费超过40万元。
经济学院拥有完善的教学设施,设有资料室和教学实验中心,近年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战略指引下,学校分别与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建设银行、上海交易所、交叉信息核心技术研究院签署了全面的人才培养和就业实习的战略合作关系,和香港科技大学、诺丁汉大学、香港岭南大学及澳门城市大学等多个著名高校实现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为广大学子提供优良的业界师资与实习基地,实现校企跨界优势资源共享。本专业学位点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知识和技能,具有很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性金融专门人才。
2019年深圳大学与中国银行业协会共同发起成立了银行业数字金融联合实验室,联合开展数字金融领域学科建设,推进产学研成果转化。实验室由香港科技大学和建行大学共同建设,2020年交叉信息核心技术研究院(简称核心院)与深圳大学签署了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和金融科技专业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战略框架协议。为落实协议战略合作框架,双方挂牌成立了“交叉信息产学研协同创新人才培养平台”,依托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开展MF数字金融方向专业硕士联合培养,多方共同参与制定培养方案,联合安排指导老师,为优秀学生提供实习实训计划,纳入企业人资体系,参与项目开发和项目管理等实践环节。
一、招生人数
2024年我校拟招收金融硕士43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前将书面证明发送至我校研招办邮箱)。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含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4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考点代码:4427)。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报名结束前将相关证明文件发送我办邮箱,否则视为放弃报考,并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网上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深圳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四、准考证打印(具体研招网公布为准)
考生可于研招网公布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二)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初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③396经济类综合能力(满分15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④431金融学综合(满分150分,招生单位自命题,由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编制考试大纲,公布于深圳大学研招网《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yz.szu.edu.cn/info/1041/12589.htm)
六、复试
(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一般不高于200%。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各专业招生计划和上线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并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二)复试时,招生学院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科目名称:专业综合知识考核,不提供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
(四)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以复试前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七、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结合考生体检结果等,择优录取。具体规定请参阅《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及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本专业只招收定向生。定向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
八、学制、学费及在校待遇
学制3年(1.5年课程学习,1.5年完成学位论文)。每周六、日上课,寒暑假期休息。
学费共计人民币120,000元(含论文指导答辩费,不含资料费、教材费等),每学年注册时分别缴交40,000元。逾期不交学费者,视为自愿放弃学习。中途退学不退学费。学习期间,如因课程或论文不通过而重修,可能涉及相关费用。
在校期间学校不提供校内住宿。不享受学校奖助贷待遇,可参评优秀学员、优秀毕业生奖。经济学院设立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九、学位授予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授予硕士学位。
十、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755-26534991 张老师 吴老师
咨询地点:深圳大学丽湖校区经济学院明德楼10楼1011室
咨询邮箱:ceszu@szu.edu.cn
经济学院专硕中心网:http://bs.szu.edu.cn/zyss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szu.edu.cn/index.htm
备注:本招生信息内容不尽之处请参阅《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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