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18245号
各位2023年硕士拟录取考生: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现将后续安排告知如下:
一、拟录取考生通讯地址确认
考生如需修改录取通知书邮寄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信息,请于2023年6月2日10:00至6月15日19:00登录“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gsas.xjau.edu.cn/),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项目(系统登录的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初始密码为个人证件号码),进入“通讯地址确认”模块进行修改并“保存”。邮寄地址请详细到住址或办公地址房间号,以免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寄达。
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信息安全,请登录系统后立即修改密码并牢记。
2.所有考生请在上述规定日期内仔细查看个人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是否准确,未修改则默认邮寄至报名时预留通讯地址。如因填写地址或联系电话不详细、不准确,导致录取通知书接收不到的,考生责任自负。
3.应届考生,若现在通讯地址是所在学校,要考虑毕业离校时间,一般发放通知书的时间会晚于学校要求的离校时间。
二、调取考生档案
我校须向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所有考生的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请于2023年6月2日10:00至6月15日19:00登录“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gsas.xjau.edu.cn/),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项目(系统登录的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初始密码为个人证件号码),进入“录取附件”模块下载并打印调档函。
考生打印调档函后(建议使用彩色打印),须主动与存放档案的单位联系,及时办理档案转调手续。档案邮寄地址以调档函上内容为准。
三、党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办理(仅接收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疆内生源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党员需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直接转接转至:中共新疆农业大学+录取学院名称+委员会,如:中共新疆农业大学农学院委员会。
疆外生源转入我校的研究生需要将原单位(学校)基层党委开具的纸质版介绍信开学后统一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介绍信接收党组织为:中共新疆农业大学+录取学院名称+委员会,上一级党组织名称为:中共新疆农业大学委员会。
四、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办理
研究生团员需通过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https://zhtj.youth.cn/zhtj/)进行转接转至:新疆农业大学+录取学院名称+团委,需备注录取专业。如:新疆农业大学农学院团委。同时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新疆农业大学+录取学院名称+团委。在开学后带团员档案、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提交给学院。
五、户口迁移事项
新生自行决定是否随迁户籍(在校期间不予补迁),我校户籍接收部门:新疆农业大学派出所。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311号。办理程序:自备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1份,开学后上交学院统一办理,过期一律不予落户,由本人持原籍签发户口迁移证回原籍恢复户口。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
经教育部录检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寄发,预计6月下旬开始陆续发放。考生可登录“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邮寄快递单号。
七、体检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991-8762140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综合科(档案接收):0991-8762574
党、团组织关系咨询录取学院:新疆农业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docx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
来源未注明“中国考研网”的资讯、文章等均为转载,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来源注明“中国考研网”的文章,若需转载请联系管理员获得相应许可。
联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扫码关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