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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鼓励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优化学缘结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采取以下办法进行:
1、按一级学科录取。
2、凡是“985”、“211”院校统招毕业生(有学位,三批本科除外)被我校调剂录取,直接享受新生奖学金,奖励金额6000元人民币。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线下破格考生均不享受校内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4、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口语成绩+听力成绩(外语笔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5、按照《沈阳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要求,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50分,其中外语听力测试占20分、口语测试占30分、专业课笔试占100分、综合面试占100分。上报时折换成100分。
6、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7、外语笔试成绩不合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8、业务课笔试不合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9、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0、考生体检由校医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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