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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南石油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全面考查、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第二条复试组织管理工作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统筹管理,制定学院复试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培训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的工作;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解释和遗留问题处理。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高军
副组长:吴晓明
成员:郭志钢刘先涛张吉军余晓钟胡国松沈西林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任皓
成员:覃吉春张磊
三、学院成立由院长助理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不同类别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运用指纹识别系统验证考生身份信息,补充采集参加复试的省外考点考生的指纹信息,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
四、学院按学科专业分别成立若干个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等考核工作。
第三条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将对不同类别考生(应届、往届、同等学力)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运用指纹识别系统验证考生身份信息,补充采集参加复试的省外考点考生的指纹信息。请考生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复印件,在复印件写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字。
对学历审核结论有疑误的,考生必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证明,报学校研招办审核。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的考生不予复试。
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有问题考生,将及时上报学校研招办处理。
二、复试资格要求
第一志愿考生必需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区线)基本要求。
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破格复试要求:
通过破格复试申请的考生需参加破格复试。破格复试条件:
1、往届毕业生须有毕业证、学位证、外语四级总分至少达到425分。
2、应届本科生外语必须总分至少达到425分。
3、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分数单科小于或等于5分,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4、初试专业为工商管理硕士(MBA)考生申请破格复试要求初试成绩小于或等于5分。
5、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跨学校、跨专业进行。
6、单独考试考生不得参加破格复试。
三、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我院各复试专业将组织笔试。笔试科目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注1】笔试科目《经济综合》考试内容包括产业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等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参考书包括:
[1]李坤望.国际经济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
[2]苏东水.产业经济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
【注2】笔试科目《管理综合》考试内容包括组织行为学、市场营销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参考书包括:
[1]张德.组织行为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
[2]吴健安.市场营销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
[3]张德.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第三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
(2)对同等学力考生,除须参加上述(1)的科目考试外,还必须加试2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科目总分各100分,考试时间各3小时。
同等学力复试(报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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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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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5 产业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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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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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业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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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Z1 石油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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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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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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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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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学
(2)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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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笔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占复试成绩的60%。
2、面试
(1)面试内容包括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思维能力及创新精神、人文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和利用外语进行沟通交流的能力等内容。
(2)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占复试成绩的40%。其中:外语能力成绩占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40%,综合素质成绩占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60%。
四、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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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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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地点(报到、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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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00 工商管理(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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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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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学楼B406
(电话028-83032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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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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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2014年4月1日-3日
第二批:
2014年4月8日-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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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学楼AB407
(电话:028-83035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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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1 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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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5 产业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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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Z1 石油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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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36 工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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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39 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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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40 物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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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非MBA专业复试考生报到时间:第一批2014年4月1日16:30,第二批2014年4月8日16:30。
【注2】复试办公室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西南石油大学博学楼B406(MBA专业)、AB407(非MBA专业)。
第四条复试总成绩
一、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
第五条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可查我校2014年招生简章)。
2、考生“调出专业”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该“调出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见2014年分数线)。
3、各学科专业不能跨学科门类调剂(报考专业、调入专业代码前2位必须相同,理学和工学除外)。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我院非MBA专业拟接受调剂的专业范围及初试科目要求:
4、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的“统考科目”基本相同,这里的统考科目基本相同指外语(与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可选科目一致)、政治、数学。
调剂按“初试数学一的专业可调入初试数学二或数学三的专业,初试数学二的专业可调入初试数学三的专业”、“初试英语一的专业可调入初试英语二的专业”的原则进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以互调,但不能调入其它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7个专业。
6、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要求
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专业)都必须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上的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申请。
第六条录取工作
一、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50%+复试总成绩×50%。
二、将考生录取成绩分专业、降序排名,根据各专业计划的招生规模,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
3、加试科目(总分100分)任意一科低于60分者。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学历有疑问,要求进行学历认证,但在复试时还没有提交学历认证报告者)。
四、学校研招办将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待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条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一、学院对招生录取信息将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
二、招生计划信息公开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并结合学院实际,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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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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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00 工商管理(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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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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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5 产业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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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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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3
|
120201 会计学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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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Z1 石油工程管理
|
3
|
085236 工业工程
|
7
|
085239 项目管理
|
11
|
085240 物流工程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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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咨询电话:028-83032769(接收MBA专业考生咨询),028-83035479(接收非MBA专业考生咨询)。
学院受理举报部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电话:028-83032764
联系人:任老师
电子邮箱:renhao@swpu.edu.cn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西南石油大学博学楼AB408。
四、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招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五、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六、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者,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三天内向学校研招办提出复议的书面申请,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告之该考生。
七、对于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学校研招办或委托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
第八条其它
一、回避制度
在复试过程中,学院相关领导和面试教师若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将予以回避。
二、本办法由西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九条附件
附件:复试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复试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在复试之前,各类考生必须向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提交下述材料或信息,并在考生资格审查情况记录表上填写相应内容。
1.统考考生
①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③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同等学力考生
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须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①获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2012年9月1日前获得);
②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014年7月1日前能毕业,主要看本科入学时间和在校成绩单);
③本科结业生(有本科结业证书)。
3.单独考试考生
除1中材料外,还须满足本科毕业四年或四年以上(2010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4.运用指纹识别系统验证考生身份信息,补充采集报考我校参加复试的省外考生指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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