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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哈尔滨商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原则
复试工作遵照“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坚持政策透明、规则公开、程序公正、结果公示、主动接受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在德智体等各方面综合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组织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成立了以院长王曙光教授任组长,总支书记李秉坤教授、主管研究生管理工作的蔡德发教授为副组长,孔微巍教授、李红星教授、刘萍教授、李兰教授、陈淑君教授、王炜教授为复试成员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纪检成员:学院总支副书记金菊教授、校纪检员陶志明;秘书:刘西涛副教授,负责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并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硕士导师,成立面试专家组,每组由7人组成,其中3人以上具备外语口语测试能力,并配备1名记录员,负责面试工作记录。
三、复试时间及复试内容
行政管理专业:
2014年4月2日上午8:10-11:50面试科目:英语、行政管理学、公共政策学
2014年4月2日下午13:00-16:00笔试科目:公共管理学与行政法学综合
2014年4月2日下午16:00-17:00同等学历、(非经管类专业管理)加试:
管理学与公共经济学综合
财政学专业:
2014年4月2日上午8:10-11:50笔试科目:公共经济学、政府预算
2014年4月2日下午13:00-16:00面试科目:英语、财政学、税法
社会保障专业:
2014年4月2日上午8:10-11:50笔试科目:劳动经济学与社会保障综合
2014年4月2日下午13:00-16:00面试科目:英语、社会保障学、公共政策学
2014年4月2日下午16:00-17:00同等学历(非经管类专业管理)加试:
管理学与公共经济学综合
四、复试地点
专业课面试地点:主楼0608
笔试地点:主楼0616
五、复试及录取具体办法
本次行政管理专业复试采用差额复试办法,社会保障、财政学专业非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和英语口语测试两部分,满分100分。
(一)专业综合测试:考核方式: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70分,非经管类考生、同等学历考生还须加试。通过专业综合测试考察学生对本学科基本理论的掌握,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专业面试:考试方式:口试。每名学生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10分,主要测试相关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对本专业前沿问题的理解能力及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三)外语口语测试:考试方式:口试。满分为20分,每名学生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主要测试听力及口语表达能力。包括:一是考察考生的理解能力和口语交流能力;二是考察考生表达个人观点的能力。
(四)加试:考核方式: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同等学历考生及非经管类考生须加试。主要考察学生对相关基础学科的掌握程度。
(五)录取原则:
1.复试总成绩为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成绩相加,共100分。
凡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8分、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42分、外语口语测试缺考、加试科目低于60分的,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
3.拟录取名单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学院在复试过程中严格按照复试标准和办法评分,客观、公正,真实反应学生的实际水平,并在复试结束第二天公布考生的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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