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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成立和建设好西南联合研究生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育与人才工作思想和考察云南、西南联大旧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等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挖掘利用好西南联大宝贵财富、传承西南联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培养传承西南联大精神、有历史责任感、志存高远的拔尖创新人才的重大举措,也是服务国家战略和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云南高等教育水平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西南联合研究生院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教育部和云南省共同推进建设,以新模式、新机制在云南高标准、高起点建设的新型研究生院,采用部属高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与云南高校(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合作共建方式,开展前沿科学研究、一流学科建设和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西南联合研究生院2023年面向各硕士培养专业进行遴选硕士研究生。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保证选拔优秀人才,西南联合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云南省共建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遴选办法。
第二条 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云南省委省政府有关研究生招生的规定,坚持高标准按需招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原则。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厚重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第四条 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依据西南联合研究生院确定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指标,在云南师范大学相应专业2023年已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按自愿报名、优先录取的原则,进行遴选。
第二章 遴选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各硕士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成立相应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科西南联合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的硕士生遴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硕士遴选细则。
第三章 学制学位
第六条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修完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各学科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后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准予毕业,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可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类型
第七条 招生计划与类型: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80人(学术90人、专硕190人),培养类型为全日制。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分配如下表。
院系所代码 |
院系所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001 |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10 |
00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095137 |
农业管理 |
8 |
00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095138 |
农村发展 |
2 |
005 |
教育学部 |
045118 |
学前教育 |
5 |
014 |
历史与行政学院 |
060200 |
中国史 |
13 |
016 |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
080300 |
光学工程 |
13 |
016 |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
085408 |
光电信息工程 |
30 |
018 |
地理学部 |
070501 |
自然地理学 |
7 |
018 |
地理学部 |
070502 |
人文地理学 |
9 |
018 |
地理学部 |
070503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7 |
018 |
地理学部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测绘工程方向) |
11 |
018 |
地理学部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方向) |
7 |
019 |
生命科学学院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20 |
019 |
生命科学学院 |
086001 |
生物技术与工程 |
20 |
020 |
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082800 |
农业工程 |
13 |
020 |
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082802 |
农业水土工程 |
2 |
020 |
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082804 |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
6 |
020 |
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085807 |
清洁能源技术 |
30 |
022 |
信息学院 |
085404 |
计算机技术 |
67 |
第五章 遴选流程
第八条 个人申请
(一)申请资格。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中,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相应专业已招收的全日制学生均具有申请资格。申请人只能在同一专业内进行申请。
(二)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须提交个人申请材料,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签名的申请书复印件一份。
(三)申请时间。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应硕士招生单位提交申请材料进行报名,否则报名信息无效。申请材料受理具体时间: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19日。
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培养单位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院系所代码 |
院系所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0871-) |
001 |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
李老师 |
65942926 |
00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董老师 |
67434586 |
005 |
教育学部 |
谷老师 |
65912792 |
014 |
历史与行政学院 |
李老师 |
65912066 |
016 |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
李老师 |
65941168 |
018 |
地理学部 |
刘老师 |
65941202 |
019 |
生命科学学院 |
胡老师 |
65941376 |
020 |
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胡老师 |
65940944 |
022 |
信息学院 |
丁老师 |
65941311 |
第九条 遴选
(一)各招生单位按照申请考生所报专业综合成绩,在招生指标范围内,从高到低顺序择优遴选。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外语和复试成绩依次从高到低顺序择优遴选。
(二)各招生单位将遴选拟录取名单,上报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根据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下达招生计划进行录取。被录取的考生将作为西南联合研究生院的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
第十条 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士毕业证或学位证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有关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六章 学费和奖助学金
第十三条 奖学金按照西南联合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原则高于普通学生奖学金。学校鼓励研究生积极担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管理助理、学生兼职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等工作。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按所录取专业执行。
第十五条 其他
(一)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原则上不迁入学校,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请严格按调档函地址邮寄到各硕士招生单位,由招生单位统一整理归档至档案馆。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本人意愿选择。
(二)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拟申请定向培养的申请人、尚在工作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申请人,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工作单位的同意。申请人与定向培养单位或工作单位因申请问题引起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第十六条 学校信息
云南师范大学信息学校代码:10681
学校名称:云南师范大学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邮编:65050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曾老师 王老师
电话:0871-65910081(兼传真)
云南师范大学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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