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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4月7日下午14:30
二、资格审核地点: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明德楼105、106室
三、复试时间:2023年4月8日-9日
四、复试地点: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播馨楼。
五、复试安排:
复试内容 |
复试时间 |
地点 |
专业笔试 |
4月8日上午8:30-10:30 |
播馨楼 |
跨学科(专业)加试 |
4月8日上午11:00-12:00 |
播馨楼 |
加试(同等学力、成教应届本科、自考和网络教育未获得本科毕业证) |
4月8日下午14:30-16:30 |
播馨楼 |
综合面试 |
4月9日上午9:00 |
播馨楼 |
六、资格审核
1.携带材料
(1)《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应届本科毕业生: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
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初试准考证;
(6)两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
(7)定向考生需提交单位盖章的《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培养合同》和单位同意全日制学习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时,我校将就定向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与其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进行核查;
(8)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需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体检报告单。
2.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领取《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准考证》,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3. 考生参加复试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部进行资格审查,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4. 考试科目
类别 |
农艺与种业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农业工程 方向 |
农业信息技术方向 |
农村发展 |
专业笔试 |
农学概论 |
植物化学保护 |
测试技术基础 |
数据结构 |
农业经济管理综合 |
加试(同等学力、成教应届本科、自考和网络教育未获得本科毕业证) |
作物栽培学及种子学 |
农业植物病理学及农业昆虫学 |
工程图学及机械原理 |
农业概论及JAVA程序设计 |
农业政策学及市场营销学 |
跨学科(专业)加试 |
微生物学 |
普通植物病理学、普通昆虫学 |
工程制图 |
操作系统 |
管理学 |
七、遵守考试规定
1、考生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诚信参考。服从考试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
2、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
3、考生只准携带考试必须的文具,不得携带任何资料、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4、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嚼槟榔,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
5、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一)笔试
1、考生按规定座位就坐,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2、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3、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4、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6、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二)面试
1、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考场后→候考室1进行身份查验、物品检测、随机抽取考生顺序号→候考室2备考,等待工作人员指引信号→面试考场进行英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面试完毕,安静离场。
3、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露个人相关信息,涉及到本人介绍的均以考生顺序号代替。
4、考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以备核查。
八、体检
复试前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前往二甲(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确定,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不检测乙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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