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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录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即日起,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通过“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下载并打印《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请使用手机微信或手机浏览器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访问并登录系统,系统登录帐号和登录密码分别为考生本人网报时所填的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
请按以下要求完成该表的填写和上传:
1.考生完善主要家庭成员、个人主要简历(自高中起)等信息的填写;
2.将此表交与本人工作、学习或档案所在单位填写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现实表现、考核是否合格等,并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学习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党委或党总支)部门在此表加盖印章;
3.考生将此表拍照并转化为“JPG格式”电子文档,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024KB,于2023年5月20日前通过系统上传。
注:未按要求提交者不予以寄发《录取通知书》。
二、党组织关系
入学新生凡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者,其党员组织关系须及时转入我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县级及县级以上的党委组织部门开具。请使用新版的三联单介绍信,有效期须开至9月中旬新生报到时间。
1.重庆市外转入的,须开具纸质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去的单位写“重庆邮电大学**学院”,介绍信只能自带,不能装入档案袋中。介绍信由学院收齐后统一送组织部审查。
2.根据重庆市委组织部要求,重庆市内转接组织关系须通过重庆市12371党建信息平台转接,不需再开纸质介绍信。请新生党员入学前到原单位党组织办理,转往支部请选择“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中共重庆邮电大学委员会---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具体党支部”。在转接原因处请填写新生入学,并注明录取学院、专业。
3.自带党员档案材料的新生,请在入学报到时将党员档案材料(见表1,须密封)连同介绍信一起交所录取学院新生辅导员处进行登记核查。经核查无误、手续齐全的新生党员档案材料由学院集中统一保管。其中预备党员材料待学生转正后再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表1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核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预备党员 |
正式党员 |
1 |
入党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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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党组织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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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共青团推优材料或党员推荐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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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备案表(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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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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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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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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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发展对象人选群众意见调查记录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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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发展对象登记备案表(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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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政治审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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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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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党员发展公示情况记录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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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或预审合格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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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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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中共预备党员考察登记簿》(应填有在原党组织预备期内的考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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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预备党员思想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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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结业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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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转正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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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预备党员转正群众意见调查记录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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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记录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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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预备党员如有转正申请书、预期期间思想汇报、预备党员培训班结业证书或证明应一并装入档案 |
三、团组织关系
学生转入我校的团组织直接按表中所在新生学院和支部名称填写(“智慧团建”系统搜索关键词后确认,如“**学院”“2023级”“研究生”等)。具体操作请按照《“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办理。“智慧团建”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电脑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Windows8、Windows10或MacOS。使用WindowsXP系统可能会无法登录;电脑浏览器要求:IE10及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或Edge、Chrome、Firefox、Safari等浏览器,若使用360、QQ浏览器必须选择极速模式。
表2 2023级研究生新生支部名称及咨询电话
四、户口迁移
新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委培除外)。受南山派出所(我校师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委托,我校保卫处在新生报到至2023年09月30日前集中代为办理新生户口迁移手续,此后至学生在校读书期间南山派出所均不再受理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入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附100号。
所需材料入学报到时交给学校保卫处:(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本全部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市内)或迁移证(市外);(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4)本人2寸证件照片及电子件(仅市外新生)。
工作时间户籍咨询电话:023-62463666(南山派出所);023-62461150(学校保卫处)。
五、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
定向培养考生请下载打印《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签字盖章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于2023年5月20日前寄达我校研招办办理,邮寄信息及要求见第八项。
六、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经教育部录取审核后寄发(一般于6月中下旬)。拟录取考生请于2023年5月20日前登录“考生服务系统”,核对、修改、提交本人《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我校将按核对修改后的通讯地址寄发通知书;凡未修改或未提交者,按默认地址信息寄发;考生若填写接收地址与第八项学校地址相同者,默认为自行到学校研招办(三教3314房间)领取。
七、档案移交
《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应届生请将调档函交到考生所在学校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待毕业时全部在校期间的学籍档案归档后一并调来我校,无需分批寄送;非应届生请于收到录取通知书20日内将人事档案寄达研招办。邮寄信息及要求见第八项。
八、材料提交方式及邮寄信息
相关材料请选择邮政EMS快递,其他快递退回责任自负!若现场提交,请交至重庆邮电大学研招办(第三教学楼3314办公室)。
邮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
邮政编码:400065
收 件 人:重庆邮电大学研招办
联系电话:023-62460038
特此通知!
重庆邮电大学研招办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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