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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复试工作是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我校2014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文件政策和辽宁省201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会议精神,特制订《沈阳化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办法》。具体如下:
一、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1.成立“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复试小组。
2.各部门职责
①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的领导、监督和检查。
②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的具体实施工作。
③研究生学院按照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负责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
④研究生复试小组必须加强对本小组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认真对待、精心组织,加大复试力度,建立健全研究生复试规章制度,保证复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保证我校研究生的录取质量。确保我校研究生复试的圆满成功。
二、复试内容
1.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外语笔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五部分。
2.参加复试的考生到研招办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通知书。
3.复试通知书作为考生复试(包括同等学力加试)的凭证。
4.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5.复试考生必须参加校医院组织的体检。
6.思想品德政治表现政审由研招办调档进行。
三、复试工作具体步骤
1.研究生招生办负责统计、审核复试考生的信息,并下发到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小组,同时提出复试的总体时间及要求。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每一位考生参加复试的内容、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
3.各学院复试小组和按照研究生学院下发的各专业考生的具体人数与复试时间、要求等,协同外语系统筹全面安排好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
4.专业课笔试由研招办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地点、监考人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考试。试卷由各学院指派专业课教师在规定时间阅卷。
5.同等学力的考生必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试卷由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监考人员及阅卷由各学院安排,并在规定时间上报。
6.参加复试的全体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考生入学体检。体检安排及程序由校医院负责,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O3]3号)执行。
四、复试的具体要求
1.2014年研究生复试时间定于4月1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沈阳化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表。
2.各研究生复试小组要根据本学科专业具体情况制定研究生复试标准及复试办法,准备好复试所需要的材料和用品。复试标准、复试办法报研究生招办备案。
3.复试中的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要有记录、当场打分、学生当场签字认可,其中口语测试要录音、录像,每位考生开始都必须报出姓名,以便在录音中识别出考生;专业综合面试要有录像,应当采取全体评委无记名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的方式。
4.与复试有关的一切书面材料、有声材料和复试成绩在规定时间报研究生招办。
5.同等学力考生试卷、答案、考生答卷寄成绩单由各学院在规定时间报研究生招办。
6.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复试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否则视情节追究行政责任。
本办法解释权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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