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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成绩复核
考试成绩(含统一命题科目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已经过严格评阅,多次核分。考生如对本人成绩仍有疑义,可向我校申请成绩复核,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根据规定,进行成绩复核时,主要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错分、登错分等,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考生成绩复核一律采用线上申请方式进行,不接受非考生本人申请,不接受现场申请。
(一)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复核及复查
1. 成绩复核
考生于2023年2月28日至3月1日发送电子邮件至ccmyzb@ccmusic.edu.cn,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邮件标题格式为“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复核-考生编号-姓名”,邮件附件须包含以下内容,否则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复核:
(1)填写完整的《中国音乐学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pdf文件(附件1)
(2)考生本人准考证电子文件(图片或pdf文件均可)
(3)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文件(图片或pdf文件均可)
我校收到有效申请后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将于2023年3月2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回复。
2. 成绩复查
考生如对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结果仍有疑义,须于2023年3月4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ccmyzb@ccmusic.edu.cn,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邮件标题格式为“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复查-考生编号-姓名”,邮件附件须包含以下内容,否则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复查:
填写完整的《北京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复查申请表》pdf文件(附件2)
我校收到有效申请、经确认后,将统一向北京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查申请,复查结果由北京教育考试院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直接答复考生。
(二)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
考生于2023年2月28日至3月1日发送电子邮件至ccmyzb@ccmusic.edu.cn,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邮件标题格式为“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考生编号-姓名”,邮件附件须包含以下内容,否则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复核:
1. 填写完整的《中国音乐学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pdf文件(附件1)
2. 考生本人准考证电子文件(图片或pdf文件均可)
3. 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文件(图片或pdf文件均可)
我校收到有效申请后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将于2023年3月2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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