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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复查和复核
1、复查科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各科目(含统考科目和自命题科目)。考生如对统考科目和自命题科目评卷结果有异议,可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2、复查内容: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我校自命试题科目成绩复查由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组织专人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对考生成绩进行复查时,只对评阅中有无漏判和成绩累计、登分、总分错误进行复查,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不重新评阅答卷。
全国统考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评卷质量、数据准确性均有保证,一般不存在漏判和成绩累计、登分、总分错误。确有需要申请复查全国统考科目成绩的考生,请提出需要复查申请,由我校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统考科目成绩库进行复查。
3、申请程序:
(1)接受复查申请时间: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均已经过市教育考试院和我校严格复核,考生若对初试成绩确有异议,可于2023年2月28日、3月1日8:00-18:00,严格按以下程序要求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提前或逾期均不受理。
(2)提交复查申请:只接受电子邮件方式的申请,一律不接受现场办理。有疑问的考生请填写“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扫描版(见附件1)与“202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查申请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正确填写各项信息,在申请人处签字,在规定时间内发至北林研招办邮箱:bjfuyzb@163.com,逾期不再受理(文件命名规则为“考生编号+姓名+成绩复查申请”(如:100223112200119张三成绩复查申请)。
(3)复查结果:复核成绩如有变化将于3月5日前予以更正并电话联系考生本人,如无变化不再单独反馈。
(4)考生如对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结果仍有疑义,可在3月8日前再次提出申请、由我校汇总后统一向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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